“限外令”获松绑 楼市前途一片大好

2015/08/28 15:50:00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76)

[摘要] 楼市限购令获松绑啦,昨天,市场继央行降息后,又一重磅消息落入房地产。在大家都还在咋咋呼呼怎么回事的时候,房天下小编已经为大家搜集好资料,准备做好解析了。

昨天,市场继央行降息后,又一重磅消息落入房地产。楼市"限外令"松绑啦!在大家都还在咋咋呼呼怎么回事的时候,房天下小编已经为大家搜集好资料,准备做好解析了。

从商务部网站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等六部委近日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称,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中有关外商房地产企业和境外机构、个人购房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我国楼市自2006年起实施“限外令”,彼时人民币持续,国内物业价值处于低谷期,大量外资通过中国房地产进入中国市场。为了防止境外机构和个人通过套取汇差,进一步抬升中国房价,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境外资金在境内购房的政策。

2006年,《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出台,2009年再出台“向境外方出售国内资产征税”规定。到了2010年11月,国家外汇局出台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 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所需的非住宅房屋。2012年,国家发改委也发出通知,对于提供给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外债需求,不予安排中长期外债额度。

事实上,中国放开“限外令”并不突然。今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记者问时就曾表示,欢迎外国人来中国买房。此外,当月公布的《外商产业指导目录(2015修订)》中,也删除了“限制外商产业目录”中的外商房地产的全部限制类条款。

今年以来,国内多地尝试放开“限外令”,此次六部委发文,终于将放松“限外令”推到全国层面。

根据通知,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外商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与总额比例,按《国家工商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执行;取消外商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据记者了解,2010年11月4日住建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 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回顾限外令10年前诞生的初衷,如今的放松,预示着海外对人民币的预期已经转为贬值预期。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通知还要求,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这意味着地方限购政策对境外个人购房者同样没有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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