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小产权房出售有限制吗?售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016/10/31 17:44:12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05)

[摘要] 有一些房屋由于房屋的性质较特殊或者房屋的类型,所以往往在出售的时候对购买者是有一些条件限制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有什么条件限制。那么下面,我就为你们讲讲北京的小产权房出售有限制吗?北京的小产权房售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有一些房屋由于房屋的性质较特殊或者房屋的类型,所以往往在出售的时候对购买者是有一些条件限制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有什么条件限制。那么下面,我就为你们讲讲北京的小产权房出售有限制吗?北京的小产权房售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北京的小产权房出售有限制吗

1. 所谓的小产权房,有时也叫“乡产权房”,指的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并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购买这些房子的多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第三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3. 既然不能办这些手续,产权不完整,就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纠纷和问题,比如无法办理继承、无法对抗国家的征地和拆迁、无法办理抵押等。

4. 当然,这并不是说小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这些房屋可以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和置换,这是法律允许的。但这种情况并不是本文要讨论的,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种情况下的房屋,也不能叫小产权房

北京的小产权房售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制和劳动群众集体制;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显然,在没有进行“有偿使用”的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是违反土地法的。第八条还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

城市非农居民或者非本村村民购买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是变相地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属于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通常是未经规划许可的。

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无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转让协议之类的,因违反法律、法规,因而是无效的。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北京的小产权房出售有没有限制以及北京的小产权房售房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的内容了,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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