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购房者你知道自己的权利吗

2015/07/23 10:44: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27)

[摘要] 自古安居方能乐业,买房是很多人一生中重要的事情,但关于买房,消费者到底有哪几个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你知道吗?

自古安居方能乐业,买房是很多人一生中重要的事情,但关于买房,消费者到底有哪几个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你知道吗?

权利一:采光权

首先来看看国家标准:大城市住宅,大寒当日每户至少一个窗户累计日照达2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旧区改造项目日照标准酌情降低,但大寒日日照不应低于1小时。

如果低于上述日照标准,则采光权受到侵害无疑,当然好了解一下所居住的地方是否还有地方性的规定。

权利二、通风权

国内一般习惯的适用标准,只要能够保证两个建筑物之间有正常的消防通道,就视为符合要求。

权利三、噪音维权

事实上如果环境噪音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你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若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侵权。

权利四、地役权

地役权: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利益的权利。例如: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甲工厂与乙工厂约定,甲工厂向乙工厂适当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人员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地役权”。

权利五、要求开发商履行建设小区会所的义务

会所是以小区业主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综合性康体娱乐服务设施,主要是丰富小区居民业余生活。有些业主在入住后可能会碰到开发商所承诺的一些会所配套消失的情况。

按照有关法规,楼盘小区会所是开发商的义务,会所产权属于开发商,则经营收益归其所有,同时它的建立也是基于双方买卖关系后应履行的一种义务,因此会所在建成后,应根据业主的需要使用和经营,开发商不得随意处置会所,否则便是权利的滥用。

权利六、住宅所有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住宅所有权没期限,但土地使用权有期限新版不动产登记证书中“使用期限”一项引发网友关注,对此有关人士做出了澄清,表示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指土地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房屋产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有期限,但土地使用权有期限。根据有关法规,土地使用权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房屋所有权在2007年的《物权法》中已经规定了,房屋70年产权到期之后,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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