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东城区办理二手交易流程

2015/06/29 14:3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72)

[摘要] 办理二手交易流程

一、带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到房管所1、2、3号窗口登记办理《房地产平面图》和《房地产查丈登记表》。

二、登记上述图表3个工作日后,买卖双方带齐下列资料到房管所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1、房地产权证

2、《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式3份。

《房地产买卖合同》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取得:

(1)可在东莞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自助打印买卖合同(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打印后买卖双方须在房管所工作人员见证下签名,不能自行签名确认。

(2)买卖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房地产

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房管所免费申请,5个工作日

后再到房管所领取合同。(可在申请第一项图表时一同

申请)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注:请到物业管理处咨询。预售许可证发证日期在1998年10月1日到2003年8月31日期间的为开发商缴交,其余时间的均为业主缴交。由业主缴交的请复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使用)红色第二联,由开发商缴交的请复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盖章,注明仅限东城区××花园××号房屋过户使用,并复印1份)

4、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买方: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卖方:未婚的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婚的,夫妻双方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身份证需复印清晰正反面;台湾人带台胞证,港澳人士带身份证与通行证,外国人带护照。

5、若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请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

由委托人带齐以下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被委托人本人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证委托书原件1份

注:甲乙双方(即买卖双方)不能公证委托同一个人。

三、签完《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即可到东城地税分局申报打税。【具体打税流程及所需资料,请咨询东城地税分局,电话:22320590】

四、完税后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将下列资料交至房管所1、2、3号窗口申请受理单:

1、《房地产买卖合同》;

2、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第五联);【东城地税分局提供】

3、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办证证明;【东城地税分局提供】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带银联卡缴费,房管所办证收取登记费和交易费。

【住宅登记费:80元/宗,非住宅登记费:550元/宗;

交易费:买卖双方各3元/㎡】

五、领取受理单,等待短信通知5个工作日后领取房产证

领证咨询电话:22382551

东城房管所二手房交易咨询电话:22331353

市房管局地址:南城袁屋边涡岭科技路蓝天大厦(2698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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