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二手房网签系统操作流程

2015/08/31 09:34: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411)

[摘要] 二手房买卖网上签约:1、经纪机构操作人员录入房源信息;2、经纪机构管理人员审核提交房源信息;3、房屋登记部门验核房源信息;4、实行二手房网签;5、至房屋登记部门窗口申请转移登记。

一、经纪机构注册

1、申领数字CA—KEY

申请数量:管理人员1-2个;操作人员3个左右。

2、填报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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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经纪机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基本信息。

3、办理网签认证手续

地点:福州市地产综合大楼裙楼一层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公司

所需材料:(1)CA—KEY;

(2)从业主体管理申报表;(临时账号填报信息后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持原件核对)

(4)经纪机构备案证;(加盖公章,持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持原件核对)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KEY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受理经纪机构用户入网认证手续后,对符合入网条件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开通其KEY的使用权限。

已办理入网认证手续的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不能同时在两家及以上的经纪机构从事网上签约备案业务。

二、二手房买卖网上签约

1、经纪机构操作人员录入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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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挂牌信息:

(1)扫描上传委托协议;

(2) 公示信息;(小区、价格、朝向、建筑年代、装修情况、公示时间等)

(3) 权证信息;(扫描上传权证、身份证)

(4) 房屋信息;(权证上坐落)

(5) 办理意见;

(6) 保存并提交。

2、经纪机构管理人员审核提交房源信息

保存并提交验核申请,生成受理单(验核编号、查询密码),经纪机构及卖方可上网查询。

3、房屋登记部门验核房源信息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系统自动验核需房源信息(权证号、所有权人、所有权人证件号、房屋坐落)完全匹配,若不匹配需人工验核。

4、实行二手房网签

填报买卖双方信息并打印网上签约备案的合同,由买卖双方签字。

5、至房屋登记部门窗口申请转移登记

二手房网签后90日内,买卖双方应到房屋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转移登记,逾期仍未成交的,系统自动删除网签信息。

三、其他事项

1、二手房网签房源核验撤销

卖售人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在解除售房委托后,可以到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公司申请房源核验撤销。

2、二手房网签合同注销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纪机构及买卖双方当事人到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公司办理注销申请:

(1)交易双方经协商终止交易,解除买卖合同的;

(2)合同主体、标的物、成交价等主要条款发生变化的;

(3)经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终止交易的,可由买受人或出卖人单方提出注销申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合同备案的其他情形。

3、操作手册下载

登陆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存量房网签-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帮助

下载:(1)新系统使用前准备工作-下载

(2)福州二手房(存量房)网签操作手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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