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时,不可忽视的六大产权问题

2015/09/16 14:37: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63)

[摘要]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购买二手房的大军中,随之而来的产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相比新房来说,二手房产权问题更加复杂,所以弄清产权问题是买卖二手房的“必修课”,否则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购买二手房的行列,随之而来的二手房产权问题也引起越来越多的人重视。由于二手房比一手房更复杂,所以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以避免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房屋产权有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权的期限为 ,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购买二手房时,怎样才能避免二手房产权纠纷呢,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六大问题:

一.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

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房产不能上市交易。如军产、院(医院)产、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二.承租人可能优先购买

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三.房屋用途属于非住宅

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该套房屋不能用作,就只能望房兴叹了。

四.成本价未补足

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如果购买的是当初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6%的差价。

五.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农民房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农民的房屋属于农民私有财产,房屋买卖只能在本乡本土的范围内进行,一般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城市居民只能向农民租房。乡产权房屋(又称小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如果是县城住房,土地使用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则可以上市交易。

六.未办理房产证

除此之外,购房者应该注意,如果购买的房子只有购房合同和,而未办理产权证则尽量不要购买,这类房产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终无法办理产权证。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买家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经过小编上述精心的解释,相信大家已是恍然大悟,同时心里也多了一杆秤,在购买二手房的道路上也会越来越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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