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需谨慎 谨防房产证造假

2015/10/08 04:0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752)

[摘要] 在现实生活中,不法分子利用造假房产证进行诈骗的事件屡见不鲜。无论是民间借贷、银行的房屋抵押贷款还是房屋交易中,这样的骗局都会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务必要在交易时擦亮眼睛,防止造假房产证给自己带来损失。

房产中介公司亲眼见到产证就能放心地与对方签订购房协议了吗?与所谓产权人当面协商就能确保不落入房屋买卖陷阱?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还要防备一些不法中介可能制作假证引你入套,那么作为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如何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呢?

买家:仔细检查房屋产证信息

对于买家来说,在检查房屋产证信息时,应该格外注意产证的制作版式、字体及公章样式。因为同一时期、同一发证机关发布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具有相同的特征,版式统一、字体清晰一致。相反,假产证容易出现印章字迹模糊,纸张材质不同、字体偏大或偏小、图章、钢印或水印不清晰等问题,一旦发现对方提交的产证有疑问,应在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拿对方给出的产证先去房地产交易“验明正身”。此外,在查看房东信息时,好对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其他相关证件一起对照验证,以提高安全系数。同时务必前往交易部门确认拟交易的房屋不存在抵押情况。

卖家:房产证不要脱离自己的视线

而对于卖家来说,如果可能的话,在交易全过程中,直到产证被送入交易部门之前,好都不要让自己的产证脱离自己的视线范围,避免产证被调包等意外情况发生。假如合同约定在交易过程中,产证由中介公司代为保管,也应在合同中约定假如产证遗失或出现其他意外状况时,中介应负有的法律责任。

总之,房产交易时,务必要擦亮眼睛,避免陷入骗子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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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房产证是什么罪?

伪造房产证属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伪造他人的房产证是违法的,擅自给自己的房子造个房产证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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