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二手房买卖定金纠纷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2015/11/23 16:0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682)

[摘要] 买二手房,很多人都会通过中介公司。关于定金的交付,一般也都是先交给中介,然后再由中介交给房主。这样便很容易出现定金纠纷,那么买房交定金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纠纷呢?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定金的交付多数是由下家交给中介公司,再由中介公司转交上家。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这极容易引发二手房交易上下家之间的定金纠纷,那么,买房定金要注意什么,如何规避二手房买卖定金纠纷呢?

一、区分认购书中的“定金”和“订金”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二、要求出示委托协议

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三、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

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四、要求出具委托书

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五、要求出具定金收据

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以上是买房定金的注意事项,希望我们大家能够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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