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考虑哪些方面?

2015/12/01 17:26:00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506)

[摘要]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考虑哪些方面?很多购房者在申请贷款之前没有对相关知识进行了解,导致申请的过程困难重重。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

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是怎么确定的?贷款年限是怎么确定的?具体流程又是什么呢?很多购房者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

1.在申请贷款前,申请人应首先根据所购房产价格和收入状况,计算一下自己到底需要申请多少贷款和选择贷款期限。按规定,申请人只能取得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70%的贷款,且目前高贷款额不得超过30万。这里的“评估价”,分别是指如贷款购置的是现有住房,则以该住宅的当年房改价作为评估价值;如系安居房,以购买价作为评估价值;购买商品房,评估价值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以上贷款长期限为25年。

2.在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之后,申请人将要考虑的是取得贷款后以何种方式还贷的问题。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有两种方式:即等额均还方式和等比递增方式。按照等额均还方式,贷款期限内每月应均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等比递增方式则是在贷款期限内,逐年按同一比例递增偿还额,但每年年内各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在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后,申请人就要考虑自己以哪笔款项偿还贷款本息,也就是说,每月还贷是用夫妇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偿还、不足部分用现金补足呢,还是全部用现金偿还、住房公积金继续存储;是自己定期到银行办理还贷呢,还是由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直接归还贷款银行。若利用夫妇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夫妇双方应与各自单位签定以每月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协议,并按月到各自单位所在的资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若全部用现金偿还,应在与贷款银行约定的还款时间内,按月将还款额交至贷款银行;若采用单位代扣还贷的方法,还需由贷款银行与借款人所在单位依据贷款合同签订委托代扣协议书。但天论何种还款方式,借款人每月还款额(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夫妇双方交存部分)均不得低于家庭月收入的15%。

4.申请人必须要确定一种取得贷款的担保方式。目前,担保方式有以下四种:

(1)抵押加保证担保。意味着借款人一旦违约,贷款银行首先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后,借款人仍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由保证人为借款人偿还所欠贷款本息、罚息及费用。

(2)抵押担保同时购买购房综合保险。后者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借款人因某些保险条款规定的情形而天法继续偿还贷款,保险人为其偿还贷款本息。

(3)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某种权利凭证(如银行汇票、本票、国家债券和国家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单等)移交贷款银行占有,作为贷款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银行有权以该质物优先受偿。

(4)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指借款人在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履行债务时,贷款银行可以要求保证人为借款人偿还债务。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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