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士在内地卖房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6/03/23 14:47:21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1566)

[摘要] 如今不少香港澳门人士在中国内地地区有自己的房子,但是也有不少港澳人士想将自己的在内地的房子卖掉,一个关心的问题就是港澳人士在内地卖房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税金是如何计算的。

如今不少香港澳门人士在中国内地地区有自己的房子,但是也有不少港澳人士想将自己的在内地的房子卖掉,一个关心的问题就是港澳人士在内地卖房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税金是如何计算的。

首先,港澳人士在内地卖房是和内地居民一样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我们来看看具体税费是如何计算的吧!

个人所得税:目前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个税的方式共有二种,一是能提供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以转让所得的20%征个税,二是未提供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普通住房税费是按交易价格的1%征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持各税种计税依据一致。

2,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可以凭借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其从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3,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转让住房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费附加、土地税、印花税等。

4,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

5,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其核定征收,在1%-3%幅度内确定。

6,对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 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适用20%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看完介绍,想在内地卖房的港澳人士应该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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