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知识】:关于房屋产权公证,你到底了解多少?

2016/04/13 11:46:0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11)

[摘要] 关于房产公证,你到底了解到多少,在信息化时代里,知识就是力量,懂的越多,对于自己以及自己的房屋好处肯定不少,今天小编就整理了关于房产公证的相关知识,让您多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关于房产公证,你到底了解到多少,在信息化时代里,知识就是力量,懂的越多,对于自己以及自己的房屋好处肯定不少,今天小编就整理了关于房产公证的相关知识,让您多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房产公证就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具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是房产公证机关的一项传统业务。 房产公证内容其实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有以下规定:

1、继承、赠与房产时,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须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才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在房管部门评议批准的基础上给予证明。买卖价格要按质论价,估价的办法要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参照房屋实际造价,新旧程度及市场房价而定,并经房管部门批准。在农村,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价格,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随行就市,防止变相高价套购。

2、产权人死亡的,其家属在末办理继承权公证前不得处理房产。

3、房屋买主如其户口不在房屋所在地的,则要按当地政府或房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4、国家禁止单位购买私人房屋,目的是为了防止单位挤占公民的房屋使用面积。如单位确属缺房,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才能购买私房。

5、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规定卖方负责向买方交空房者,须等房内住户腾交后再行成交和办理公证;以避免房客无处搬家或其他问题致使卖方不能按期交房,造成多方面纠纷。

6、要坚决揭露、制止和打击利用房屋买卖进行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的非法行为。

以上就是房屋产权公证需要准备什么,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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