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拿我的房子做抵押 有没有风险?

2017/01/23 00:0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4704)

[摘要]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的二手房买家要用所交易的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可是作为卖家,我把房子给买家做贷款会不会有风险?

买家把房子拿去作抵押对卖家来说有风险。但市场上这种情况很常见,怎么做才能保障房子的安全呢?怎么确定自己能及时收到尾款?

你需要注意必须要拿到银行“批贷函”后才能过户;同时,办理完过户后要盯紧买房及时去银行办理抵押,这样才能保证银行正常房款、自己及时收到尾款。否则有可能发生“房子过户了,钱却收不到”的情况。

一、看“批贷函”后再过户

二手房交易中,涉及贷款的有一个很关键的流程:银行面签、银行审核以及出“批贷函”,所谓的面签,就是买卖双方已确定买卖关系后,与银行三方在银行借款合同以及其他与银行贷款有关的文件上签字,便于银行核对贷款人身份的真实性面签时,买卖双方都会到场,卖家需要提供一张银行卡给银行,如果买家申请贷款通过了,银行会将买家贷款的钱打给卖家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上,这就是贷款。

所谓“批贷函”,就是银行审核买家的资质一切ok,才下发表示“会贷款给他”的证明,卖家必须要看到银行出具的“批贷函”才可以过户。否则,一旦过户,就代表房屋权发生了转移,房子是别人的了,可银行如果审核买家的资料不通过,你的尾款可能就再也追补回来。

PS:银行经拒贷的常见情况

1、客户偿还能力不足,收入或流水不符合条件(流水以家庭为单位没有达到月供的两倍);

2、逾期次数过多(信用卡和其他房款、车贷还款逾期都计算,连三累六银行可以拒贷);

3、虚假收入证明

4、信息核查时,与实际情况不符,会拒贷;

5、户口本和实际婚姻状况不符,拒贷;

6、实际婚姻状况和征信报告体现的不符合,拒贷。

二、及时办理抵押

1、银行出具“批贷函”只是代表客户的贷款资格通过了,要想让银行放款,还需要再过完户侯,及时拿着新房本去银行办理抵押,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如果没有这个动作,银行依旧不会放款,卖家仍然收不到钱。

2、为了防范风险,您务必在过完户“办理房本”的时候,与银行的人或者中介一起确认,房本是拿走做抵押去了,而不是让买家拿走了。或者您也直接与买方去银行办理抵押。

过完户之后,银行的放款时间一般为10到15个工作日。各家银行不同,买房高峰期和低谷期放款的时间也不同。

三、合同中必须明确时间

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这三个细节:

1、约定一个明确的下款时间;

2、万一不能正常下款,卖家怎么支付房款;

3、如果不能支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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