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法?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

2018/07/16 15:17:2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43)

[摘要] 关于房屋的买卖我们国家也有一些法律法规,因为很多时候会遇到房屋买卖的纠纷问题,当遇到这些问题以后,我们了解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我们就知道如何解决了。接下来小编来介绍有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法?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我们来看吧。

关于房屋的买卖我们国家也有一些法律法规,因为很多时候会遇到房屋买卖的纠纷问题,当遇到这些问题以后,我们了解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我们就知道如何解决了。接下来小编来介绍有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法?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我们来看吧。

房屋买卖合同法是什么

1.一般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那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在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一般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关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有关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 

3.其实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综上所述,以上是我们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法?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的相关问题,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在房屋买卖时我们都会签订诩买卖合同,这样的话房屋的买卖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我们在签订合同时也要注意相关的事项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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