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公办积分实施办法

2015/08/17 09:29: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74)

[摘要] 积分的对象包括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一、积分项目

积分的对象包括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按照市政府“1+5”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多年的实践和实际情况,共设置4个积分项目,满分为100分。

(一)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3类(详见附表,下同)

2.非深圳户籍分为3类

(二)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同一套住房按照一个学制(六年、初中三年)的时间安排一次,连续提出申请的,紧张的不保证就近入读。

1.购房分为6类

2.租房分为8类

(三)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满分为20分)

按申请人家庭计生情况分为8类。

(四)申请入读学生父母就业情况(满分为10分)

1.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自动赋予满分。

2.申请入读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的,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有无劳动保障卡或营业执照),分为2类。

二、积分的核定

积分的核定分三步进行。

步:家长按规定时间在区局招生系统网上按自身条件选择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

第二步: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与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比对,验核材料后给予初审积分,并向家长发放书面回执(需由家长亲自签收);

第三步:由、局将申请入读学生资料分别报送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再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在招生系统进行终审确定(与初验信息不一致的需提前书面告知家长),系统自动生成终审积分,终审积分为新生录取的直接依据。

三、积分的使用与公布

、部门将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各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家长在规定时间可通过区局招生系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和终审积分。

符合入读条件但未被录取到所申报的,由区局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调剂分流到周边有富余的公办或公益民办。不接受或主动放弃调剂分流的申请入读学生,部门原则上不再负责安排公办。凡在区属民办就读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享受政府发放的深圳市民办位补贴。

本办法自2015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相关细则由区局牵头制订,区属民办的义务招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南山区积分项目及分值标准一览表

南山区积分项目及分值标准一览表

一、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3类

A:学生是内户籍(指学生户籍地址在本校图红线范围内且户主是学生父母)——30分

B:学生是南山区户籍——26分

C:学生是南山区以外本市其他区户籍——20分

2.非深圳户籍分为3类

D:学生本人已办理了居住证,且父母双方中至少一方是深圳户籍——20分

E:学生本人及父母均办理了居住证——18分

F:学生父亲或母亲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5分

二、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1.内购房分为6类

A:购一手房2年或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购,父母人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40分

B:购一手房2年以下(2013年9月1日后购房,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8分

C:购二手房3年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购,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6分

D:购二手房3年以下(2012年9月1日后购,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4分

E:购合法集资房以及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30分

F:购房,父母产权占51%以下的——30分

2.内租房分为8类(深户儿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没有购房:①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内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12分;②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外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7分)

G:政府周转房(属于转租户的一律不予考虑)——20分

H: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不在一起——20分

I:单位宿舍。居住2年(含2年)以上(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入住)——9分;居住2年以下(在2013年9月1日之后入住)——7分

J:租房5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0年8月31日前签订)——15分

K: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0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之间签订)——12分

L: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签订)——9分

M: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之间签订)——7分

N:租房1年以下(租赁合同在2014年9月1日后签订)——5分

三、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满分为20分)

按申请人家庭计生情况分为8类。

A:独生子女(应提供独生子女证)----20分

B:政策内生育一胎(含双胞胎)----17分

C:政策内生育二胎及以上(有准生证)----15分

D:政策外生育二胎(符合政策但未经审批生育,有征收材料)----12分

E:政策外生育三胎(符合政策但未经审批生育,有征收材料)----10分

F:政策外生育一孩(指未婚生育,有征收材料的)----9分

G:政策外生育二孩(超生,有征收材料)----8分

H:政策外生育三孩及以上——本项不计分

四、申请入读学生父母就业情况(满分为10分)

1.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10分

2.申请入读学生非深圳户籍的需查验父母有无劳动保障卡或营业执照,分为2类

A:双社保(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或营业执照——10分

B:单方社保——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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