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不动产登记怎么办理?办理流程一览

2017/10/26 19:02: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822)

[摘要] 相信很多购房者多知道,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发放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很多购房者买完房子之后拿的会是不动产权证,根据保定政府规定,自2016年10月31日起,在保定市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那么不动产登记怎么办理

相信很多购房者多知道,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将停止发放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很多购房者买完房子之后拿的会是不动产权证,根据保定政府规定,自2016年10月31日起,在保定市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那么不动产登记怎么办理呢?

一、在保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条件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不动产自然状况、用途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4、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5、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6、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的;

7、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本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保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核对后的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

5、房屋竣工验收资料(联合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原件);

6、不动产测量报告(原件)及测绘图纸;

7、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业主共有部分的证明材料和单位确认函(原件);

8、契税等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实地查看表、询问笔录)

三、办理流程

取图(测绘窗口)→查档建薄(仅限2008年9月8日前的房本)→签订合同(交易部门窗口)→完税(地税窗口)→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收费情况:根据规定,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登记费由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缴纳。住宅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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