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房 家庭限1套享落户入学待遇

2017/09/27 19:2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72)

[摘要]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宣布自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宣布自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北京市住建委方面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北京市“保基本、分层次、广覆盖”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引导居民形成梯级消费理念,加快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符合首都特点的住房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全力推进住有所居目标实现。

管理办法细则公布

8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共有产权住房新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表示支持和赞同,并针对其中一些具体细节问题也进行了讨论,主要集中在单身年龄30周岁、离婚及转出住房记录限制、东城西城区房源、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

关于单身申请年龄。办法中规定,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30周岁以下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形成租售并举、先租后售、梯度消费,确保政策有效衔接。

此外,申请购买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住房。”办法规定,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关于离婚、有住房转出记录人员限制申请。办法明确规定,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不满三年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对于要求无住房转出记录,目的是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符合回归自住属性,杜绝投资投机需求。同时,采纳部分群众提出应将“家成员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住房”、“在北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在办法中予以修改完善。

而关注的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办法还指出,经查实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承诺腾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腾退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专家:保障住有所居

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社会各界专家对北京市共有产权政策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看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在起到了带头引领作用。政策中提出,在兼顾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时,对于稳定就业的“新北京人”的房源供应要不少于30%,扩大了保障范围,是迈向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是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突破,借助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可以有效降低住房所有权进入门槛,显著提升家庭购房支付能力,增加了自有住房机会,满足国人拥有住房愿望,提高住房自有自住比率;与公租房比,共有产权住房有利于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和对有限财政资金的长期占用,提高住房保障体系运行效率和可持续性。

同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清晰”的特点,也为家庭持续增持产权份额提供了空间和路径,有助于鼓励家庭通过自身努力逐步积累财富,避免福利陷阱;“责权明晰”的特点,对家庭是否具有转售、转租权利,以及如何分配由此产生的做出了清晰界定,压缩了寻租空间,改善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北京市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体现了居住(社会)功能、保障属性与财产权利的有机统一。居住(社会)功能、保障属性与财产权利“三位一体”,使得共有产权住房在制度上具有了早期的保障性住房所没有的禀赋。

“北京推出了共有产权住房,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支持中端购房,抑制投机,促进公平,具有重大意义。”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称,北京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在探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推进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陈志认为,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有许多的创新点。它兼顾了公平、特别仍然突出以保障为主,而且从使用人的角度上看,有同质同权的创新,房屋的质量、环境、以及将来物业费的缴纳等等,各个方面都透露出同质同权的意图。

今后5年完成25万套

北京市住建委方面表示,今后五年北京市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通过加快房源供应,提升建设品质,公平合理分配,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有效推动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指导各区贯彻实施,确保政策落地。做好办法的政策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区成立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编制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立项目销售价格和份额比例评估机制等,确保政策平稳推进,顺利实施。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引导合理预期。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对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加强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完善共有产权住房惠民便民地图网上公布、工地开放日活动等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稳定社会预期。

三是加快土地供应速度,推进项目入市。北京市相关部门会同各区政府加快推进今年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入市,加快形成有效供应,解决无房家庭住房需求,同时为稳控房价提供有力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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