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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文称,郑州市自今年9月1日以后取得购房资格证所购郑州经济适用房过户时,应按照届时的交易评估价与原购房差价的7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郑州经济适用房过户都应该注意什么?本文为您揭晓。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文称,郑州市自今年9月1日以后取得购房资格证所购郑州经济适用房过户时,应按照届时的交易评估价与原购房差价的7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郑州经济适用房过户都应该注意什么?本文为您揭晓。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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