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委托提取 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2013/07/18 12:32: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49)

[摘要] (据四川新闻网2009-05-15 讯)成都市公积金 推出的委托提取新业务昨日刚一见报,便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据四川新闻网2009-05-15 讯)成都市公积金 推出的委托提取新业务昨日刚一见报,便引起市民广泛关注。仅昨天 ,就有106人前往公积金 ,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书。市公积金 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必须由本人亲自前往柜台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包括单位。

签约后,约定的每年提取时间一到,计算机将核定提取的公积金自动划入公积金联名卡中。如果只是共同还款人而不是房屋共有人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比如:以父母名字贷款购房的,儿女可以帮父母还贷,但这类还贷不能提取儿女的住房公积金。

在成都市公积金 三楼办理业务,专门受理窗口有5个(24、27、28、29、30号);办理时间:9:00~12:00,13:00~17:00。咨询电话:96319。

带齐这些资料:购房合同或购房备案表(购二手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住房贷(借)款合同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指 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结婚证复印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近月份的还款明细(还贷存折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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