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八条落地 多视角解读国家宏观调控

2013/04/09 15:32: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89)

[摘要] 2014年以来,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房地产投资过快增长势头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是,由于市场需求偏大,部分地区投资性购房和投机性购房大量增加,以及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开发建设成本提高等,导致一些地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影响了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2005国八条的出台,加进了对房地产市场的梳理。

2014年以来,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房地产投资过快增长势头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是,由于市场需求偏大,部分地区投资性购房和投机性购房大量增加,以及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开发建设成本提高等,导致一些地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影响了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为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2005年国八条的出台,加进了对房地产市场的梳理。

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

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住房价格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直接影响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甚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目前,住房价格上涨过快虽然是局部性和结构性问题,但如不及时加以控制或处理不当,有可能演变为全局性问题。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房地产业的重要性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危害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


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

保持住房价格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相对稳定,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府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具体体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稳定住房价格提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负总责,同时要落实市、县人民政府的责任。为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对住房价格涨幅超过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定幅度的地区,有关部门可采取暂停审批该地区其他建设项目用地、暂停提高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等措施;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措施不力,造成当地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各地区要因地制宜,抓住重点,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的力度,在控制非住宅和高价位商品住宅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给,提高其在市场供应中的比例。要有计划地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并对外公布;全面落实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要及时调整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供应,并督促抓紧建设。同时,抓紧清理闲置土地,促进存量土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实际供应总量和利用效率。对已经批准但长期闲置的住宅建设用地,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置。

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的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理确定年度拆迁规模。要坚决制止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中存在的急功近利、盲目攀比和大拆大建行为,避免拆迁带来的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进一步减轻市场压力。2005年城镇房屋拆迁总量要控制在去年水平之内。


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预期

要综合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措施,利用舆论工具和法律手段,正确引导居民住房消费,控制不合理需求。要在继续支持城镇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基础上,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控制投资性购房需求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恶意哄抬住房价格等非法行为,有效遏制投机炒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适时披露土地供应、住房供求及价格涨落等相关信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和心理预期。同时,要规范引导措施,避免挫伤市场信心,引起房地产市场大的波动。

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要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全面准确地掌握房地产市场状况和运行态势。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有关问题的研究,尽快对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住房价格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继续完善调控住房价格的有关政策措施。同时,要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和防范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稳定住房价格,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土地、金融、财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还将根据情况适时出台有关政策。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尽快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调节措施,采取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从供求两方面进行双向调控,切实把过高的住房价格降下来。

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为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将以适当方式,对各地住房价格及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对部分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区或城市还要进行重点督查。要建立通报制度,对调控措施不落实、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各地区也要加强对各市、县工作的指导协调,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督查工作,加强协调和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地反映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为了稳住房价,国家楼市调控对此,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思考。

一、从经济学角度

1.价格由价值决定,同时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近年来,由于钢材等高度相关产品价格高涨,加上土地价格上涨,使住房的价值量不断上升,这对房价上涨具有决定作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普通居民对住房的需求量增加,投资性需求更是拉动整个房产需求膨胀的主要因素。所以,住房价格上涨成为必然。

2. 市场调节具有自身的弱点和缺陷,所以在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应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国家要综合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措施,利用舆论工具和法律手段,正确引导居民住房消费,控制不合理需求。政府要加大控制投资性购房需求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恶意哄抬住房价格等非法行为,有效遏制投机炒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适时披露土地供应、住房供求及价格涨落等相关信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同时,要规范引导措施,避免挫伤市场信心,引起房地产市场大的波动。

3. 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反作用于生产,作为消费者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房地产市场是当前我国消费市场中为数不多的热点之一,房价暴涨使大批年轻人被迫变成“负翁”一族。由于超前消费,有些京沪家庭的负债率已经远高于欧美家庭。家庭消费一定要从生产发展的可能和家庭经济能力出发,防止盲目攀比、搞一步到位的超前消费。

二、从哲学角度

1. 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观点。辩证唯物论认为,世界的本源是物质,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当前一些地区存在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及时解决商品住房市场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稳定住房价格。这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观点。

2. 体现了联系的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直接影响城镇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加重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负担,将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增加了金融市场的潜在风险。如果不及时加以控制或处理不当,将不利于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最终危害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

3. 体现了办事情要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的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在认识复杂事物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既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把房价上涨的势头控制住,又要防止因措施不当而导致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同时,调控工作要突出重点。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的供给;另一方面,要重点围绕需求做好文章,即要遏制投机性炒房,控制投资性购房,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4. 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这就要求我们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群众的利益而奋斗。住房是一种生活必需品,住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财富的流向和社会公平的实现。因此,政府应该发挥对住房价格应有的调控作用,保持住房价格的相对稳定,这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从政治学角度

1. 体现了国家职能。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稳定住房价格,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体现了国家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与搞好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2. 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宗旨。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住房问题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直接影响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甚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稳定住房价格,是对人民负责原则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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