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变革中发展在发展中跨越

2013/06/06 14:37: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15)

[摘要] 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是一个什么样的单位?土地储备中心的职责是什么?在此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是一个什么样的单位?土地储备中心的职责是什么?在此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十年前,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应运而生。

十年间,从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到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再到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伴随着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几经更名的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在经营城市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01年6月18日,经市编委批准,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正式成立,标志着长春市的土地储备事业正式拉开大幕,2011年6月18日,长春市土地储备工作整整开展了10个年头。

10年来,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切实履行土地储备工作职能,围绕着“长春市需盘活的土地收回、收购予以储存,并通过土地整理和有偿使用等形式,盘活存量土地资产,有效配置土地资源”的这一工作职能,为城市建设和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着土地储备应有的作用。

10年来,储备中心共储备土地4003.7公顷,到2010年底,土地储备库存保有量1249.6公顷,土地价值在300亿元以上,为长春市的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十年,是土地储备制度不断完善,土地储备业务不断拓展的十年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作为土地经济学的一个学科范畴,是基于经营城市创新理念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城市土地利用管理制度。自2001年4月3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后,我国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才开始正式建立,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也由此诞生。

而土地收购储备运行之初,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为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实现规范运作,长春市先后出台了5部政府规章,包括《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长春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办法》和《长春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国土局也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长春市土地储备机制,使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十年来,在土地储备过程中,储备中心始终坚持“六个结合”的工作原则:将土地储备工作与城市发展建设的用地需求相结合;与拉动地方经济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相结合;与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相结合;与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的重大关切和工作安排相结合;与解决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相结合;与服务民生、造福百姓相结合。

十年来,在市财政局和银行系统的大力支持下,长春市土地储备资金得到充分保障。到目前,共筹集土地储备资金507.6亿元。储备中心通过土地出让积极偿还到期贷款本息,到目前,已累计偿还银行贷款330.64亿元,支付利息45.65亿元,所有到期贷款全部按期足额偿还到位,没有发生一笔违约还本付息,没有出现一笔不良记录,维持了良好的金融信誉,为进一步合作奠定基础,使储备中心融资工作逐渐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这十年,是土地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土地出让收益水平稳中有升的十年

十年间,储备中心不仅担负着为市本级供应经营性用地的任务,并且随着土地储备工作的不断拓展,担负起了为棚户区回迁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项目建设供应土地的任务。到2010年底,储备中心共供应各类土地2754.1公顷。

——供应市本级经营性开发用地1563.72公顷,占供地总量的57%。合同成交额291.94亿元,合同净收益115.5亿元,收益率为39.6%。

南部新城0.00分

乙二路与丙十三路交汇处
售完住宅南关
待定

——供应道路、广场、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673.65公顷,占供地总量的24%。其中以土地出让规划退线的方式倒出道路、广场、绿地319.75公顷,直接供应道路、广场、绿地353.9公顷。此外,南部新城约有500公顷的道路、绿地、公园用地正在施工建设,由于施工没有完成,所以没有统计在已供地数量里面,但实际已经发生。

——供应棚户区改造回迁房建设用地165公顷,占供地总量的6%。

——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19.4公顷,占供地总量的1%。此外,还提供公租房建设用地40公顷。

——供应公益项目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332.33公顷,占供地总量的12%。

这十年,是土地储备方式不断完善,土地市场调控能力不断增强的十年

21世纪初以来,中国的经济实力在快速增强,随之而来的,是对土地市场调控能力的一种考验。土地市场已成为国家宏观调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省会城市,长春的土地市场也同样经历着这样的变化,这就需要土地储备部门不断调整和完善储备方式,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十年来,储备中心通过对土地储备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对土地市场运作经验的不断摸索,在土地储备方式上逐步实现从“毛地出让居多”到“全部净地出让”、从“信息储备为主”到“实物储备为主”的两个转变,有效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

十年来,随着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壮大,政府逐步掌握了市场主动权,通过调整土地市场供应量,平抑和稳定土地市场价格,引导土地市场向既定的方向发展。供应土地的过程中,储备中心结合长春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土地资源状况,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预测市场需求,缜密制定年度供地计划,供应尽量做到“定时、定量、定位”。通过控制土地供应规模、供给结构、供给方式、供给主体、供给限制、供给时机等多个方面,以供给引导需求,有效调控土地价格,对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起到积极的作用。

这十年,是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民生能力不断增强的十年

土地拆迁整理是土地储备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土地整理,就必然涉及拆迁安置这个民生问题。储备中心成立以来,共拆迁整理土地3000多公顷,拆迁安置居民8万多户。这其中棚户区改造占到绝大多数,自2006年开始承担棚户区改造任务以来,共计改造棚户区地块62块,土地整理面积总计2077公顷,拆迁建筑面积总计852万平方米,拆迁总户数71868户,投入棚改资金89.4亿元。

如何才能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把百姓的居住问题解决好,让百姓在征地拆迁中改善居住环境,改善生活条件呢?

土地拆迁整理过程中,储备中心牢牢把握“依法拆迁,有情安置,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指导思想,始终把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服务民生放在第一位,把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放在第一位,让被拆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从2009年开始,储备中心转变拆迁工作方式,与各区政府联合进行征地拆迁,取得良好效果。

同时,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储备中心自2006年开始承担回迁房和部分廉租房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共计建设棚户区回迁住宅项目33个,其中自建项目26个,购买定销商品项目7个。规划总占地面积165.17公顷,总建筑面积233万平方米,可安置回迁居民总户数32201户。目前已实现回迁安置居民24440户,实现回迁居民全部在回迁安置期内回迁,并且开创了“先回迁,后搬迁”的拆迁新模式。

在安置过程中,储备中心还采取了“一房两产”和“全公产”房屋安置的办法,确保困难家庭有房住。回迁过程中,按照居民拆迁时交房时间顺序排序选房,回迁现场公布回迁公告、回迁方案、排序榜、回迁房源户型图、效果图、比邻表、选房办法、监督举报电话等,并反复对排序榜进行征询核对,正式选房前所有回迁房源户型全部开放请回迁居民实地参观,选房过程请回迁居民代表全程参与并监督、邀请纪检委和新闻媒体监督,以保证回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采取“门市房养物业”的办法,即回迁小区加建门市房,通过出租门市房获取收益补贴物业管理经费不足。按照市政府的决定,回迁小区的物业管理和门市房的出租运营全部委托长房集团,出租收益全部上缴财政后,申请回拨补贴物业经费。到目前共已获得门市房出租收益4500万元,共已累计补贴物业经费3000多万元,受益家庭2万多户,年均每户受益500多元。

此外,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储备中心还将团山、远达、柳影路地块共计942套阁楼作为廉租住房使用,远达地块5栋住宅345套回迁房作为政府保障性住房使用,2008年在基隆路地块建设廉租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可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1002户。

在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的同时,储备中心也在全力保障失地农民利益。最近几年,长春市土地储备的主要区域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延伸,征收农民的集体土地在土地储备中所占的比例逐步提高,到目前储备中心共征收集体土地1196.8公顷,约占土地储备总量的1/3。

针对集体土地征地工作手续繁琐,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非常大,并且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储备中心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做好征地测绘、办理社保、组征地卷等基础工作,按时足额拨付征地“两费”,给所有被征地农民全部办理社保。为有效保障农民失地后的长远生活来源,储备中心拓展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渠道,在长春市率先采用“留地安置”的办法。

这十年,是土地储备工作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的十年

最近几年,储备中心制定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队伍建设卓见成效”的三项长远工作目标。围绕这三项目标,在完成好工作任务的同时,中心着力加强工作管理和队伍建设。在工作管理上,逐步加强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大力推行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业务、财务、管理共3大类、35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在队伍建设上,中心着力培养“规范、公开、廉洁、效率、服务”五大工作作风。逐步完善和健全组织机构,大力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和各项集体活动。狠抓廉政建设,筑好思想防线,确保廉政底线。

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十年大事记

2001年6月18日,经市编委批准,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正式成立,当时定名为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隶属于长春市国土局资产管理中心。

2001年11月15日,储备中心对长春市中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亚泰大街以东、长春大街以南地块实施了土地储备,揭开土地储备工作崭新的一页。

2001年12月18日,亚泰大街以西、东头道街以北的一宗土地面积为10280平方米的土地被长春野风创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竞拍的方式成功竞得,成交价款3430万元,正式敲响储备中心土地出让的“第一锤”。

2003年6月13日,经市编委批准,储备中心独立设置,并更名为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市国土局下属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开发用地科、调查收购科、动迁安置科。

2004年获得“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表彰。

2006年3月1日,经市编委批准,储备中心升格为市国土局下属副局级事业单位,内部机构为处级建制。

2006年12月11日,在“万通花园”举行棚户区居民回迁入住仪式,192户居民领到新居钥匙,储备中心第一批棚户区改造居民正式回迁入住。

2007年4月23日,在远达大街二期地块举行“长春市棚户区改造百万平方米回迁房、两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工程开工仪式”。

2007年7月3日,负责起草的《长春市土地储备前期开发暂行办法》(长国土资联发[2007]9号)正式出台。

2007年9月4日,在第三届“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上与中行签订《以中行为牵头行筹措资金30亿元》的银团贷款协议,专项用于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2008年4月,荣获“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状”。

2008年5月10日,首山路棚户区1319户居民首批实现了“先回迁、后搬迁”。

2008年5月24日,在基隆路地块举行“廉租房和回迁房建设开工仪式”。

2008年5月下旬,以“东荣家园”回迁小区的经营性用房为试点,正式开始门市房的出租运营工作。

2008年5月29日,与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在前进大厦会议室举行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签字仪式,对“二二八厂”地块实施土地储备,开启了“二二八厂”土地储备模式。

2008年12月,被中共长春市委评为“2008年度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1月,被长春市人民政府评为“2008年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10月15日,召开“豪迈北国、美丽长春”——长春市第一届土地招商推介会。

2010年荣获吉林省人民政府“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先进单位”表彰。

2010年7月8日,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在海航紫荆花饭店七楼会见厅举行“南部新城地块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签字仪式”,对高速公路人民大街出口区域实施土地储备。

2010年7月22日,市政府发布实施《长春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0号令)。

2010年8月24日,经市编委批准,储备中心更名为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并将其内设的收购储备部、市场招商部分别更名为收回部、储备部。

2011年1月,被中共长春市委评为“2010年度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3月,被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评为“2010年度先进集体”。

五大板块土地储备中心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长春市储备中心成立的十年,也是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十年。十年间,长春的建城区面积在快速扩张,企业改制需要盘活土地,棚户区居民改善住房需要盘活土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土地……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长春市土地储备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城建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突出“五大板块”的土地储备。

第一板块:“三城建设”——南部新城、西部新城和北部新城

南部新城——已投入资金76.56亿元,对整个规划区域30多平方公里土地实施拆迁整理。2010年以前,已储备乙三路以北区域土地11.5平方公里,前期道路管网框架基本形成,大部分土地已经完成供地,绿地新里、保利林语、太阳城、恒大等一大批重点项目正在开发建设,四个标志性塔楼建筑也已经基本完成供地,中央商务区建设已经开始启动。2010年,储备中心与南关区政府共同对乙三路以南区域约500公顷的土地进行拆迁整理,并且对高管局、禧富德酒店、万达锅炉房等一大批大型公企单位进行土地储备,完成区域内的原水改线和自来水改线土地拆迁整理工作,筹划实施高压线路改线。2011年,储备中心与南关区政府共同对规划区域内未拆迁整理的土地实施拆迁整理,目标是在2011年年底前将南部新城整个规划区域内的集体土地拆迁整理完毕,高压线路改线工程开始动工。

西部新城——已经对整个规划区域实施拆迁整理。2010年,为了支持西部新城的开发建设,储备中心与绿园区政府共同对同心湖和兴隆湖之间的约90公顷土地进行拆迁整理,另外,为落实西部新城规划,改造周边环境,投入资金3亿元,对龙丰殡仪馆辞灵宫的搬迁进行土地储备。2011年,储备中心与绿园区政府共同对西客站前约180公顷的土地进行拆迁整理,目标是在今年内完成对西部新城整个区域集体土地的拆迁整理,为西部新城的开发建设奠定基础。

北部新城——围绕重点路网建设、北站房站前商贸区和铁北行政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土地储备,支持和服务北部新城尽快形成氛围。

第二板块:棚户区

从2006年开始,长春市以土地储备的方式进行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即利用土地储备平台,先期投入资金对棚户区地块进行拆迁整理,拆迁整理后的土地一部分用来建设居民回迁安置房屋,剩余的土地通过招拍挂形式出让,获得土地出让收益弥补棚户区改造成本亏空,有效解决了资金难题,保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城市面貌,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同时,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截至2010年底,共投入资金89.44亿元,储备桃园路、长通路等棚户区土地62块,土地面积2077公顷。

第三板块:“企业改制”和“退城进区”

为缓解改制企业自身资金不足的难题,储备中心以土地储备的方式为企业注入资金,扶持企业完成改制和实现工业项目“退城进区”。十年来,储备中心已投入资金23.69亿元,储备拖拉机厂、长粮集团、柴油机厂、一汽富奥等改制企业和“退城进区”企业土地100余宗,盘活土地500多公顷,在保证企业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避免了企业私下转让土地引发的职工上访等各种矛盾和纠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长春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工业项目“退城进区”工作,在支持企业自身改革和发展的同时,也为老城区的发展开辟空间。

第四板块: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周边或沿线土地整理

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储备中心对道路、桥梁、公园、绿地、广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以及周边或沿线的土地进行储备,储备的土地一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剩余的土地出让后获得收益反哺于项目建设,有效缓解了城建资金不足的压力,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如四环路、轻轨、北人民大街、亚泰大街延长段等项目,共储备项目建设用地600多公顷。

同时,对于储备的土地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剩余土地可以出让的,这部分土地储备成本全部由储备中心承担,如伪满皇宫、裕华园、吉林大路沿线等项目,共计土地面积65公顷,直接投入资金2.5亿元。

第五板块:商圈改造

围绕市级和区级商圈改造项目,储备中心储备土地20余块,土地面积100多公顷。如红旗街商圈的万达、国信、欧亚等项目;重庆路商圈的春城剧场、卓展等项目;东盛路商圈的东盛剧场、晨宇电子科技城等项目。通过对商圈改造区域土地的储备和供应,完善区域发展布局,促进区域功能升级,拉动周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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