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购房契税新政 什么情况下住房契税可以减半

2015/10/13 15:05: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234)

[摘要]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已出台购房契税新政,新政指出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米及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已出台购房契税新政,新政指出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米及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同时,关于如何认定契税纳税人婚姻状况有关问题,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制作了《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购房人申报契税时应当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契税税率如何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94号文件的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米及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家庭唯一住房怎样界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94号文件、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如何认定契税纳税人婚姻状况有关问题的意见》(税总财行便函[2015]110号)的相关精神,为便于对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的认定,我局统一制作了《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购房人申报契税时应当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长沙地税局即日起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94号文件精神,购买多套(第二套以上的,含第二套)普通住宅(144以下)的客户,应缴纳契税4%,购买首套普通住宅(144以下)的客户,符合减免条件的可享受优惠政策根据,个人购买144平米以下住宅,凡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都按4%征契税。

解读:此契税政策执行后,90-144平米唯一住房应缴2% ;90平米以下唯一住房应缴1% ;其他的应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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