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深圳保障房的条件降低 非深户将可申请公租房

2013/07/26 18:2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937)

[摘要] 深圳市新发布的相关文件指出,保障对象将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向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延伸。

深圳市实时发布的相关文件指出,保障对象将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向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延伸。

深圳的保障房门槛,今后将大幅下降:深圳户籍的无房家庭、外地在深圳的住房困难人才家庭,今后都将可以申请。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实时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下称“《纲要》”)已获深圳市政府批准予以发布。《纲要》指出,深圳保障房的保障范围将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向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延伸,并且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筹集方式,由新供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转变为盘活存量土地、城市更新配建等方式为主建设保障性住房,当中还包括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以及城中村的自建楼等。

●亮点一

保障范围扩大

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有望申请公租房

《纲要》指出,在全面实现户籍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将住房保障对象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向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延伸。具体思路则表现以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解决户籍无房家庭住房困难,以公共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解决非户籍人才家庭住房困难。

此外,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为主,以货币补贴为重要补充的住房保障方式,合理确定“租售补”比例关系。具体表现为减少直至停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逐步建立安居型商品房配售体系,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将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以租为主,在实物配置难以满足需要的情况下采取货币补贴方式,充分挖掘利用社会存量住房,满足不同住房保障对象的多样化需求。

●亮点二

盘活存量住房

统建楼或转为公租房纳入保障房体系

在盘活存量住房的条款当中,《纲要》明确指出,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利用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等存量土地,采取自主开发、合作开发等方式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纳入政府统一监管并按照政府指导租金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指导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价由政府予以适当补贴。

此外,研究探索通过征收、租赁、收购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集资房、“城中村”自建房或没收违法建筑等方式,拓宽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加快历史遗留政策性住房房改审批及产权登记处理工作,加大清理盘活机关事业单位自建住房及其他存量住房力度,提高存量住房的使用效率。

●亮点三

切断上市后路

新售出保障房转让只面向在册轮候家庭

目前,深圳正在建立保障性住房轮候制度,对符合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统一纳入轮候库,轮候时间控制在3至5年。下一步,深圳将实行保障性住房有限产权制度,保障性住房在规定年限内不予批准取得完全产权。对已售出的经济适用住房,达到规定年限经批准取得完全产权并转让的,政府收取不低于50%的增值收益。

《纲要》还指出,逐步建立保障性住房内部流转机制,实行内部循环、封闭运作。对新售出的保障性住房,买受人需转让的,应面向在册轮候家庭出售。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