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房可以买卖吗?如何买卖

2017/10/11 16:50:42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62)

[摘要] 公房作为房屋的一种现在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但是大家对于公房买卖的问题还是不太清楚,所以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这样大家在看过本篇文章以后可以更了解了,也可以为您购买或者出售房屋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下面我们就一起看一下。

公房作为房屋的一种现在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但是大家对于公房买卖的问题还是不太清楚,所以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这样大家在看过本篇文章以后可以更了解了,也可以为您购买或者出售房屋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下面我们就一起看一下。

东莞公房可以买卖吗?

1、凡成套公有住房,除历史风貌建筑,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院内与科研和用房不可分割的住房、危房,政府代管住宅以及政府规定不宜出售住房外,均可向现住居民出售。但是成套伙用住房的部分房间(如厨房卫生间等)为公用,其权面积无法拆分,因此无法出售。

2、已购公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你公房必须是经过合法的买卖手续,且能取得房本。要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出售公房,否则不可以出售公房。

3、相关法律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可以上市出售。

东莞公房如何买卖?

1、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即可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简称《出售合同》)。

2、需要在《出售合同》签订后的三十天内,应持《出售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过户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交易过户审核手续。

3、还需要持有关资料向公有住房权属人或受托人办理购房手续,并交纳公有住房购房款项和首期房屋维修基金

4、分别向财税部门和交易核心交清全部税费保证金后三天内,凭税费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关资料向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权证。凭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公房上市出售已受理权证变更通知》,向原公有住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了解到的东莞公房可以买卖吗,东莞公房如何买卖,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的标准面积以内的,实行标准价。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可以继承;可以在购房5年以后进行市场出售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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