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商转公贷款模式(三):顺位抵押

2017/07/14 18:23:2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7246)

[摘要] 商转公贷款的“顺位抵押”方式是指在借款人不结清商业贷款,且抵押权人仍为商业银行的情况下,银行同意顺位增加中心为该房屋第二抵押权人,中心据此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以偿还借款人的商业贷款,还清后解除原商业贷款抵押。

商转公贷款的“顺位抵押”方式是指在借款人不结清商业贷款,且抵押权人仍为商业银行的情况下,银行同意顺位增加中心为该房屋第二抵押权人,中心据此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以偿还借款人的商业贷款,还清后解除原商业贷款抵押。那么,在大连顺位抵押该如何办理?

一、适用情况

此种方法适用于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与中心合作开展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的借款人。

二、顺位抵押的特点

1、不结清商业贷款,顺位增加抵押权人

2、发放贷款,结清商贷后解除原抵押。

三、办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应确认该房屋所属区域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可办理顺位抵押。原商贷银行同意与中心合作,并已与中心签署《转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合作协议》。

2、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审核通过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到商业银行指定账户。借款人应保证商转公贷款资金全额用于提前偿还商业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原商贷抵押注销手续。

四、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到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组合贷款应在原贷款办事处)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与配偶授权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查询征信情况,经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审核通过后,借款人提交本人及其配偶、抵押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地产评估报告(组转公无需评估报告)、原商贷借款合同、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余额明细表等材料。并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

2、签订合同

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审核无误后,确定商转公贷款额度和期限,借款人交纳借款合同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3、抵押登记

借款人(或代理公司)持抵押房屋的相关文件及商业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顺位抵押说明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转交公积金中心办事处保管。

4、贷款发放

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收到他项权证并核实后,委托银行将商转公贷款资金转账划转至指定的商业银行账户。借款人按照商业银行要求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手续。

5、顺位抵押解除

原商贷还清后,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出具解除抵押相关证明,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办结商业贷款抵押注销手续。

大连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模式:

大连市商转公贷款模式(一):先抵后贷
//zhishi.fang.com/xf/dl_296045.html

大连市商转公贷款模式(二):先还后贷
//zhishi.fang.com/xf/dl_296048.html

大连市商转公贷款模式(四):阶段性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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