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2014/01/08 14:19: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24)

[摘要] 在2013年,大家比较关心的房地产问题,自然是2013年房产税如何征收了。那么,2013年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

在2013年,大家比较关心的房地产问题,自然是2013年房产税如何征收了。那么,2013年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

作为首批推行房产税试点的城市,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已进行近两年,对于试点方案的总结和范围扩大都可能在今年展开。届时重庆试点方案将成为重要参考。

地产业内分析预测,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受访专家认为,当前的改革方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向存量房征税是大势所趋,并可考虑先对小产权房课税。

国税总局表示,房产税试点扩容有难度。在1月12日召开的在国研中心企业所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透露房产税今年是否扩大试点仍 未有定论。汪康表示:“房产税试点扩容非常复杂,也非常敏感,特别是当前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的情况下,现在一下子拿出一个非常完善的、推行的方案可 能还有一定的难度。”

不过,汪康也表示,房产税这几年在上海、重庆试点情况良好,也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下一步房产税要积极地扩大试点,但汪康未明确试点扩容的城市及具体时间表。

汪康说:“房产税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民生问题,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经济利益问题。我个人认为税种将来还要进行一定的、更大范围的讨论,有必要的时候还要经 过全国人大来讨论,所以我们今年扩大到什么程度,在什么地方扩大试点还在研究中。”而在此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媒体透露,国家有关部委已经表示将积极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今年很有希望看到试点范围扩大。

重庆、上海以外的其他城市,在房产税试点扩大尚未推行的情况下,还是按照以前的征收标准征收。

其他城市2013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其他城市2013房产税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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