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建筑面积计算新规 "赠面积"将变少

2015/12/06 08:0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642)

[摘要] 买房子送阳台、飘窗、露台是开发商惯用的手段,尤其是大户型、LOFT。但从2015年7月1日起,广西开始执行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让飘窗、挑 台、地下室等都要在相应的范围内计算到售卖面积中,这就意味着以后开发商不再可能像以往那样“慷慨”地向购房者“赠送面积”了。

买房子,送阳台、送飘窗、送露台是开发商惯用的促销手段,特别是针对大户型、LOFT户型等,高赠送面积和赠送率一般都会令购房者心动不已。但从2015年7月1日起,广西开始执行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让飘窗、挑 台、地下室等都要在相应的范围内计算到售卖面积中,这就意味着以后开发商不再可能像以往那样“慷慨”地向购房者“赠送面积”了。

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部分内容

1、坡屋顶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米及以上的部位应当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米及以上至2.10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米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夹层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地下室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4、阳台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5、凸(飘)窗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6、落地橱窗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二、变化:飘窗露台阳台不能随便“送”

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一位科员介绍,新《规范》在2014年7月1日起就已实施,但广西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推迟了一年。新《规范》实施后,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该科员介绍,新《规范》条文变化较大,主要技术内容方面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等。

在旧版规范中,2.2米以下的空间不计入建筑面积。过去,只要飘窗部分层高不超过2.2米,便可有效地“偷“到面积,业主装修时却可以将窗台打掉变成一部分建筑面积。新《规范》变化大的一条是,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这就是说,以前许多开发商在售楼时经常提到“送飘窗”,今后不能全“送”了,至少要计算一半面积。

旧的规范里,“不封闭的露台不计建筑面积”,所以,常有开发商将赠送大露台当做销售噱头。新规对露台重新进行了定义,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棚顶,二是可出入,三是有围护设施,四是无盖,这四个条件必须满足。如果是设置在首层并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且上层为同体量阳台,则该平台应视为阳台并按阳台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而在旧规中只算一半面积的阳台,新规也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这也意味着今后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将全部计入建筑面积,赠送1/2阳台面积将不再有。不过,新规之下,并非完全没有“赠送“,只是可”赠送“面积会更少。

三、市场:开发商赠送面积”很风行

“N+1灵动户型”、“买三房得五房”、“赠送率超过50%”……在商品房市场上,这样的营销广告到处可见,“送面积”似乎成为很多开发商热衷的促销手段。

“我们夫妻两个现在手头上的钱不多,又考虑到未来出生的小孩,所以我们买房时对赠送面积多的户型特别感兴趣,觉得比较划算。”市民李先生的想法其实代表了当下许多购房者的心态,高赠送率的户型意味着能多改造出一个小房,所以现在市场热销的楼盘都会打出赠送面积多又实用的户型促销。

细心一点的买房者都会注意到,现在号称15%~20%的赠送率并不罕见,本地商品房市场上至少有十数个楼盘以高赠送率为宣传噱头,个别楼盘甚至宣称有超50%的面积赠送率。一些楼盘都会在户型图上标注全赠送、半赠送面积的区域,赠送面积主要集中在阳台、飘窗入户花园、阳光房、夹层等功能区上。

四、未来:高赠送户型将变少

不可否认,“送面积”不仅为开发商所热衷,也很受购房者热捧。随着新规范的实施,新建项目赠送面积设计审批将更加严格,以后报建的楼盘项目将很难再推出高赠送面积的产品。

桂林一家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人则认为,新规范出台有利于房地产行业规范管理,未来,开发商将会改变产品类别的管理,减少原来N+1房的模糊性,户型类别将更清晰。同时因为“偷面积”难度增加,开发商将会强化更符合人性化的内部空间设计的户型,这对购房者有好处。

在专家看来,大多数消费者会直观认为自己能从“赠送面积”中得到实惠,但羊毛总是要出在羊身上的。另外,购房者获赠的“面积”并不牢靠,由于赠送面积往往不具有合法产权,无法将获赠面积写入房屋产权证业主无法将其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赠送面积”也不会写入购房合同中,一旦遇到面积缩水等纠纷,购房者维权亦存在困难。

专家提醒,人们在购房时还是应该综合考虑,切勿仅盯着“赠送”二字做选择。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