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013/06/20 11:13: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96)

[摘要]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担负着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目前是全市乃至全省大的政务窗口和服务窗口之一,也是广东省三大示范性土地交易机构之一。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担负着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目前是全市乃至全省最大的政务窗口和服务窗口之一,也是广东省三大示范性土地交易机构之一。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在省建设厅、市国土房管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大胆创新、果断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顺利通过国家建设部验收,获评“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2007年初,市纪委监察局以2007年1号文件肯定并向全市印发了中心效能建设的经验,2007-2008年间先后获得“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建设系统先进单位”、“第十届广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

塑造服务型中心

当全国各地还在为国土和房管合一而奋斗时,我市早在1992年就已经实现了国土房管合一,并在2002年底实现房地产交易、登记合署,成立我市最大的政务窗口单位之一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广州市中心城区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该中心2500多平米的新办证大厅设置76个办事窗口,宽敞明亮,指引清晰,同时邀请与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相关的财政、税务、公证、邮证、测绘、估价、档案、银行、商务等相关部门进驻中心,如此“集成”设置,在全国是屈指可数,处于领先地位。“一站式”服务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广州市下辖十区二市,所有市民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都前往该中心办证大厅多有不便。为将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最大限度便民利民,该中心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实施管理重心下移,将交易登记事权下放到各区,至2008年底除中心城区越秀区外,各区、市均已成立交易登记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持房地产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下一步将把下放事权的范围扩大到全部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在下放事权的同时,该中心将工作重心转向对区交易登记机构的监管,制定《事权下放业务管理规定》,建立常规的、富有成效的事权下放管理机制,强化对各区交易登记机构的业务指导,畅通市、区两级业务沟通渠道,并建立疑难案件报审机制和完善的事权下放业务监管制度,探索市区两级人才交流机制,搭建全市交易登记机构交流平台,确保事权下放但质效不减,实现全市交易登记业务统一收件资料、统一审核标准、统一办案时限办理,统一操作平台、统一收费标准。

塑造效能型中心

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经济社会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人民群众对房地产交易登记工作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这是交易登记机构普遍面临的难题。该中心以科学发展的观点来发现和看待房地产交易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发展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统筹兼顾地解决问题。

一是对房地产权交易登记业务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使房地产交易登记30项业务中有23项实现提速,7项业务实现了立等即取,精简收件资料196份,整合收件资料60份,整体办案时限缩短了80%。以房地产继承登记为例,改革前需要30个办理实现,改革后从受理到发证只需2小时,实现了立等可取;持房地产权证抵押登记从15个工作日缩短到了5个工作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

二是根据《物权法》和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的要求,中心已完成包括异议登记、预告登记等新增登记业务在内的房地产权属登记业务技术规范的修订工作,在既满足法规要求又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制订了预告登记的操作细则和流程,并组织开发商召开预告登记座谈会,宣传业务政策、讲解操作流程,2008年8月1日预告登记正式在广州市中心六区实施,9月15日在广州市十区及增城、从化市全面实施。

三是改进更正登记办理流程,建立良性的纠错机制。为彻底改变以前更正登记没有信息系统记录的情形,中心设置了单独的更正登记种类,并将案件受理、审核、归档纳入登记系统和查册系统,统一管理,堵塞漏洞。同时将更正登记与其他种类的登记业务实施合并,在受理或审核其他各类业务登记案件过程中,发现登记错误的,一个案号收件,一套资料审核,一个部门审结,提高办证效率,减少群众投诉。

四是积极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集体土地上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中心多次召集各区交易登记机构共同研究如何开展这项工作,对较早接触集体土地及房地产领域的增城、从化、花都等区深入分析现状、梳理问题,在此基础上,中心已草拟完成了《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程序》,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规定,细化至流转中的每一个步骤,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集体土地上房地产登记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实现房地产档案即时归档。为适应《物权法》的要求,在提高办证效率的同时有效防范归档时间滞后可能带来的风险,2008年初,该中心对内部登记系统、私房系统进行了大规模改造,实现了与房地产档案馆数据库系统的无缝对接,归档时将电子档案传送到档案馆,初步实现电子档案和实体档案的同步,该系统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上线,目前可进行抵押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的即时归档,下一步将实现所有业务的即时归档。

塑造卫士型中心

《物权法》实施后保障登记安全和公民财产权的新要求与当前登记工作体制机制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利用虚假文件、身份证等资料骗取登记的情况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防范交易风险、保障登记安全成了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该中心积极采取措施,在提高工作人员风险防范能力的同时引入科技手段加强交易安全管理和行政风险防范,有效保障人民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风险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能力。该中心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人员内部培训,强调保障登记安全的重要性和防范交易风险的艰巨性,解读实时法律法规,讲解各类骗取登记的典型案例,并邀请公安、公证等部门专家授课,学习鉴别相关证件的真伪。

二是受理窗口严格风险防范。2008年,该中心及各区交易登记机构的业务受理窗口安装了身份证识别器,可对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的真伪进行鉴别。同时,在受理窗口安装了数码摄像头,对申请人进行人像采集,在交易登记工作的前沿窗口实施交易安全把关。

三是实施房地产权证防伪措施。2008年10月,该中心投入使用密码防护项目,通过对房地产权证设置密码验证系统,在受理窗口进行密码验证,从而大大减少他人盗用房地产权证信息制作假证或盗取房产证骗取交易登记的可能性,维护了房地产交易登记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了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通过不断加强与规划、公证等部门的沟通,该中心目前已实现了1995年至2008年间的大多数规划文件数据共享和查询,有效保障了交易登记工作安全,下一步共享范围还将继续扩大。

塑造民生型中心

房地产产权登记是是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政管理等各环节矛盾的最终汇集点。为破解历史遗留的“办证难”问题,该中心在全面摸查的基础上,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措施,使大批长期受历史遗留问题困扰的小业主领到了房地产证。继2006年该中心推出了“非标准件预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窗口为各类疑难杂症“把脉”后,2008年2月该中心牵头草拟的《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被市政府以7号文形式转发,为期两年的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攻坚战就此拉开序幕。

该中心成立了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小组,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从组织机构上提供保障;制定了《关于实施〈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关于贯彻〈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操作细则》,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这项工作有程序可循、有规范可依,从制度规范上提供保障;建立了多部门快速反应和联动机制,搭建了中心内外沟通平台,通过书面、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与规划、财税、工商、公安、测绘等部门的沟通,理顺了前期工作中遇到的小业主未缴清房款、测绘难、无发票等难点问题,从沟通机制上提供保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截至2008年底,该中心共接待前来咨询、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群众4万多人次,共清理出1316个涉及项目或楼盘,涉及购房业主6.1万户,公告了五批共274个可办证楼盘,办结3592宗历史遗留问题案件。

塑造阳光型中心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息对称需求,该中心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创新信息公开形式,通过电子政务、场地、新闻媒体三位一体政务公开渠道,对外公布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信息。与此同时,该中心凭借独有的数据资源,定期发布《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报告》等各类市场调研信息,逐步建立起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引导企业理性 、购房者理性消费,也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

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该中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办证大厅设立群众举报箱,并聘请32名社会监督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互联网上开设群众信箱,24小时接收群众的投诉,在中心开设2条咨询投诉专线和公共服务行为督查专线,让市民对交易登记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积极与广州电视台、广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合作,通过专题短片、专题报道等形式公开政务,开辟了媒体监督新渠道。“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该中心把社会的监督当成一面镜子,时刻反省自身、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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