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房拆迁标准?公房拆迁政策?

2017/10/24 18:23:37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369)

[摘要] 对于公房拆迁的问题,也是我们大家都非常关注的。但是我们知道不同的地方对于拆迁的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具体的还是要看当地的一些相关规定,那么广州公房拆迁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广州公房拆迁标准?广州公房拆迁政策?

对于公房拆迁的问题,也是我们大家都非常关注的。但是我们知道不同的地方对于拆迁的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具体的还是要看当地的一些相关规定,那么广州公房拆迁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广州公房拆迁标准?广州公房拆迁政策?

广州公房拆迁标准

在拆迁中的补偿实际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一种是被拆迁人对承租人的补偿。两种补偿体现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

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2、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广州公房拆迁政策

1、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在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

3、其实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4、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广州公房拆迁标准?广州公房拆迁政策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公房的拆迁补偿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当然有一些相关的政策我们也是要遵行的,具体的情况还是要看当地的相关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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