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非普通住宅物业费未有明确标准

2013/09/27 14:27: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408)

[摘要] 广州新的物业收费标准在2011年初出台,至今已 过两年。按照规定,广州住宅小区物管费高位2.8元平方米,但并未对非普通住宅作出明确规定。实质上,据了解,在广州,物业费征收在2.8元平以上的比比皆是,特别是豪宅类高端项目,以珠江新城豪宅为例,不少物业费每月收取标准达到了6.5元平、8元平。

(房天下)广州实时的物业收费标准在2011年初出台,至今已 过两年。按照规定,广州住宅小区物管费最高位2.8元/平方米,但并未对非普通住宅作出明确规定。实质上,据了解,在广州,物业费征收在2.8元/平以上的比比皆是,特别是豪宅类高端项目,以珠江新城豪宅为例,不少物业费每月收取标准达到了6.5元/平、8元/平。

定价(来源:南方日报)

住宅小区物管费最高2.8元/平方米

根据新版《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住宅物业服务依然分为五大类: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每一类根据服务内容、要求不同分为五个等级。各项服务可以选择相同的服务等级进行组合,也可以选择不同的服务等级进行组合。物业服务费为五项服务收费的总和。

从物业服务的每个类别来看,综合管理服务收费(元/平方米·月)最高0.8元、0.15元,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收费最高0.9元、0.1元,公共秩序维护收费最高0.65元、0.2元,保洁服务最高0.3元、0.1元,绿化养护最高0.15元、0.05元。其中,前三项服务还要根据有无电梯区别收费,后两项则不分是否有电梯。也就是说,住宅物业的管理费最高2.8元/平方米·月。

在另一份征求意见稿《广州市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中也明确提出,新建住宅物业销售和交付使用之前,建设单位依法通过招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最高收费标准为2.8元/平方米·月。如果前期物业服务要求明显超出这一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物价局、国土房管局的有关规定,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单独核定该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的申请。区、县级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现场核实、成本测算基础上,严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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