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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南京,如果想要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购房,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贷款流程有哪些?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编者按:在南京,如果想要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购房,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贷款流程有哪些?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经南京市管委会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自2010年2月23日起,公积金贷款政策做以下调整:
1、降低最高可贷额度。将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即夫妻双方最高可贷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2、暂停发放二次(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资金紧张情况下,为保证相对公平,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无论贷款是否结清,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均暂不办理。
如果符合贷款条件,贷款流程为:
1、先签订购房合同,并缴付购房首付款(在房屋开发商或中介公司处办理);
2、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由房屋开发商(二手房由中介公司)帮公积金管理中心代理贷款手续;
3、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发放贷款,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开发商或中介公司名下。
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1)职工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外地城镇户口还须提供暂住证)、结婚证原件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卡;
(2)买卖契约原件(购买二手房还另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国和契税完税证)
(3)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证明;
(4)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贷款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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