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业公司不满意 是否可以更换其他物业公司?

2015/12/23 17:16: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33)

[摘要] 如果你是业主,你交了物业费但是没得到该有的服务,你们的小区的公共资源被物业公司占有了,对于物业公司服务非常的不满意,那么你会怎么办,一直的忍着没事抱怨几句,还是考虑换家物业公司,那么小编就给你详细地讲解怎么更换物业公司的流程。

如果你是业主,你交了物业费但是没得到该有的服务,你们的小区的公共资源被物业公司占有了,对于物业公司服务非常的不满意,那么你会怎么办,一直的忍着没事抱怨几句,还是考虑换家物业公司,那么小编就给你详细地讲解怎么更换物业公司的流程。

问题一:更换物业基本步骤

1、小区先成立业主委员会

2、如果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已到期,那么,由业主委员会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撤出,由业主委员会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3、如果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尚未到期,那么,由业主委员会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解除合同,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物业管理合同。判决生效后,再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问题二:是否能更换其他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

问题三: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及义务概述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装修美图

湖城大境天锦 280平米轻奢风格完全就是“奢

【艺顶装饰】198㎡新中式,完美演绎东方美

【艺顶装饰】130㎡现代极简,朴素的空间设计

【艺顶装饰】350㎡现代典雅,朴素安静的空间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