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无地籍档案能否补发土地证?如何补发土地证

2017/07/31 18:15:07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41)

[摘要] 对于土地也是有地籍的,就像是我们有户籍一样的道理,有了地籍也是一种证明,所以是可以办理土地证的,但是对于没有地籍的土地可以补发土地证吗,这也是一个问题。那么下面我们来介绍在山东省无地籍档案能否补发土地证?在山东省无地籍档案如何补发土地证?

对于土地也是有地籍的,就像是我们有户籍一样的道理,有了地籍也是一种证明,所以是可以办理土地证的,但是对于没有地籍的土地可以补发土地证吗,这也是一个问题。那么下面我们来介绍在山东省无地籍档案能否补发土地证?在山东省无地籍档案如何补发土地证

在山东省无地籍档案能否补发土地证

1、我们如果持有用地批准文件或者属于1981年以前的老宅基地的(村委会出具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可以到苏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土地使用证。否则,应该按程序报批后,才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

2、先向市国土局或者市政府提出申请,请求撤销所持有的土地使用证。由苏州市国土局根据国家有关土地权属争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决定。

3、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到恩平报社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在山东省无地籍档案如何补发土地证

1、填写《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书申请表》。其次您须委托房地局测绘所测量用地范围的地籍面积及相邻屋的相互位置。经实地查勘和资料核对之后,凡在原合法用地范围内使用权属清楚、按原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房地局有关部门将发给您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书。

2、如在原合法用地范围内申请补发证明书的,由用地组审批,超出了原合法用地范围用地组提出意见上报按权限审批。如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有关部门暂时不能给您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书。

3、对土地使用权属来源,缺乏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属有争议。用地名已变更而无有效证明文件。虽有合法使用权来源,但被外单位(人)使用,还未收回使用权。超出了合法用地范围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未经上级审批。如果您有房地产权证,而没有上盖(即旷地)的话,有关部门也将暂时不办理补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的手续。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在山东省无地籍档案能否补发土地证?在山东省无地籍档案如何补发土地证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对于没有地籍的土地,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一些规定,我们可以多多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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