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京买房公积金首付比例是多少?

2015/12/03 10:47: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488)

[摘要] 2015年4月21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比例仍按30%执行。

2015年4月21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比例仍按30%执行。

首套房公积金首付从3成降到2成

2015年4月21日之前,南京执行的是2014年11月南京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也就是说,当时首套房和满足条件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都是规定为低3成。

2015年3月30日,央行曾发文——二套房商贷首付款比例降至4成;公积金首套房首付降至2成,公积金贷款结清二套房首付降至3成。此次政策调整,也是南京对此发文的落地,南京也相应将去年起执行的公积金首套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从30%调整为20%。

二套房公积金首付仍为3成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原先南京首付为6成,2014年11月政策调整为降到3成,不过条件是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南京市的平均水平(目前为32平方米),也就是说一个三口之家打算换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原住房的面积不能超过96平方米。

不过新规还规定,购买二套房时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仍要上浮1.1倍,贷款额度上也没有变化,个人高可贷30万元,家庭合计高为60万元。


公积金中心贷款问题解答:

问:我们夫妻婚前各自用公积金贷过款,对方名下房产已转让。现在婚后我们再买房,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一个家庭多贷两次公积金,现在的情况不能再贷款了。

问:夫妻二人都曾提取过两次公积金,购买过两套住房,后出售其中一套。现夫妻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若再购买一套住房,是否可以在买房后一年内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后期是否可以利用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前两次购房时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现再次购房时是否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在南京购买二套房购房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可以偿还商业贷款,一次贷款全部还清后,首套房面积按你这个家庭计算小于96平方米或者人均小于32平方米,购买二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二次贷款。

问:我2008年在南京购买的一套商品房,是首套房,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目前商业贷款不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但是公积金可以帮还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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