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新规出台 南京教育地产消失?

2016/01/07 12:58: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944)

[摘要]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将从2月起开始实施,该规定明确提出,广告中涉及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要在广告中注明。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的房地产广告推广中,再也见不到“教育地产”的影子。

房地产广告整改可以说是每年走在进行,“买房送老婆”刚刚被取缔,如今新规又来了,新的楼盘广告中禁止出现“买房学区”的字眼。这是工商总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将从2016年2月起开始实施。

该规定明确提出,广告中涉及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要在广告中注明。除了学区,《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还提出了:广告中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能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房地产广告不能模糊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教育地产一直是房产市场的宠儿,在南京楼市整体火热的背景下,南京教育地产价格更是高歌猛进,龙江、奥体板块教育地产价格就涨了20%左右,以金陵汇文学区一套63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为例,2015年初的成交价为200万左右,到了年末已涨到近250万。奥体东部新城学区的部分二手房每平方米一年内涨了近万元。

学区是不少楼盘宣传的重要卖点,开发商之前关于名校学区的承诺,实际上在项目竣工后往往未必能够兑现,奥体、麒麟板块的部分小区业主们也因为学区的问题与开发商产生过纠纷。

可以说,《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发布实施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了具体的依据,也给广大购房人在维权方面增加了一条行政投诉的途径,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将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这也提醒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不要轻信房产广告,而是要将一些内容和开发商约定到合同中才保险。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