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委托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住房贷款

2019/03/01 17:48:3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9006)

[摘要]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9年3月1日发布的通知《关于优化委托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住房贷款办理流程的通知》,从2019年3月4日起委托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流程更新啦!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9年3月1日发布的通知《关于优化委托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住房贷款办理流程的通知》,从2019年3月4日起委托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流程更新啦!

从2019年3月4日起,缴存职工签订《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协议书》时,可在缴存银行签署《商贷信息查询授权书》后直接查询商贷信息,公积金缴存银行根据商贷信息反馈结果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业务,无须再去贷款银行开具商贷证明。 

目前,农业银行、广发银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因银行系统开发原因,暂无法向中心传输商贷信息,在上述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仍需按照先至贷款行开具贷款证明,再去归集银行签约的流程办理。待这些银行系统开发完成后,实现一站式办理。 

而就在2019年2月27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刚刚公布了《关于调整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在南京市工作和生活的购房者一起来看看吧!

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19年3月1日起,将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优化为一站受理、实时办结。

一、办理条件 

在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办理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结婚证(配偶提取提供)。 

三、办理地点 

借款人的贷款银行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职工同时申请以自有资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到借款人的贷款银行办理。(具体银行网点详见中心网站) 

四、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办理材料到办理地点申请,实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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