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房拆迁标准?公房拆迁政策

2017/11/02 18:04:37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487)

[摘要]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宁波公房拆迁标准?宁波公房拆迁政策?看一下具体的情况。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宁波公房拆迁标准?宁波公房拆迁政策?看一下具体的情况。

一、宁波公房拆迁标准?

1、拆迁中的补偿实际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权属人);一种是被拆迁人对承租人的补偿。

2、公房拆迁政府是给补偿的,一般都是按照面积进行1:1的补偿,但具体应该怎么补偿,还是要看当地的政府的拆迁公告怎么要求和规定。

3、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4、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二、宁波公房拆迁政策?

1、拆迁国家直管公房,拆迁人应当与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直管公房承租人或使用人,原租赁合同停止执行,停金。

2、国家直管公房拆除后,承租人自行安排过渡房搬迁,在不违反国家直管公房经营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优先与房产经营管理部门按照安置房屋租金标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再享受过渡安置补偿费

3、拆除国家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住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每户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内不结算差价,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

4、拆除国家直管公房至偿还期间,其房屋租金由拆迁人承担,在此期间,如调整租金,拆迁人按新调租标准支付。

以上的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宁波公房拆迁标准,宁波公房拆迁政策,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希望大家看过以上内容以后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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