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房使用权转让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2017/11/13 14:32:1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60)

[摘要] 如今在房产交易市场中二手房买卖也是很常见的了,在这个房价高昂的时代,有很多购房者选择了二手房,这样也可以为我们节省一部分的费用,也相对减轻了我们自身的经济压力,那公房使用权转让如何办理呢?需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以宁波为例介绍一下。

如今在房产交易市场中二手房买卖也是很常见的了,在这个房价高昂的时代,有很多购房者选择了二手房,这样也可以为我们节省一部分的费用,也相对减轻了我们自身的经济压力,又满足我们购房的需求。那公房使用权转让如何办理呢?需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以宁波为例介绍一下。

                 

宁波公房使用权转让如何办理

一、公房指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拥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该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宁波公房使用权转让办理如下:

二、首先要提出申请。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三、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如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购的,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

四、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宁波公房使用权转让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1、宁波公房使用权转让办理需要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转让转租的具结书(需经过公证);租赁证原件、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转让转租协议书原件(自签订之日起十天内有效);受理当月租金票据;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经过公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受让人提供有无享受实物分房面积和是否达到住房标准的具结书;收件后由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出具《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受理单》。

关于宁波公房使用权转让如何办理以及宁波公房使用权转让办理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就这么多了,朋友们大家在办理公房使用权转让时,还是应该先到当地的相关部门了解一下具体情况,按当地的管理要求进行办理,希望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对大家能有些许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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