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11/23 14:45: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639)

[摘要] 很多购房者在选择贷款购房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选择了商业贷款而非公积金贷款。办理了商业贷款之后,购房者还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以方便偿还贷款。那么在南昌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公积金有哪些常见问题呢?

很多购房者在选择贷款购房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选择了商业贷款而非公积金贷款。办理了商业贷款之后,购房者还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以方便偿还贷款。那么在南昌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公积金有哪些常见问题呢?看看你有没有同样的困扰。

(一)是否在所有的商业银行申请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可以申请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不是,开办商贷委托提取业务的前提是商贷银行与管理中心已签订《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共享合作协议书》,且商贷银行系统与中心系统数据实现了对接。职工只有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商业银行申请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才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签订《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

(二)在南昌可以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的商业银行有那几家?

目前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有8家,缴存职工只要是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均可向管理中心申请签订《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

(三)申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是我父亲,他没有交公积金,但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我想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吗?如果可以签订协议,需要我父亲到场吗?

因您是产权共有人,符合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条件。您父亲虽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因其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前,必须先由借款人(父亲)签订《授权委托书》,管理中心在能正常获取您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数据后,才能与您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四)签订了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的,是不是我商贷就不需要还款了,管理中心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直接转款至给商业贷款银行还款账户内用于还款?

不是,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是管理中心在每年的对应月根据职工实际已还款的情况,委托中国银行按协议约定委托顺序依次转账至各委托人的中行联名卡账户内。

(五)我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还有一套住房申请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以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吗?

不可以,因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能以其他任何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如您申请的是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签订了按年或按月委托提取协议(对冲还贷协议除外),商业贷款部分也可以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六)我已签订了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我又购买了一套住房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吗?会影响我的商贷提取吗?

如你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商业贷款的,是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但只要您向管理中心提交了公积金贷款申请,管理中心将暂停代办商贷委托按年提取手续,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商贷协议自动终止。若公积金贷款申请未通过并撤消的,商贷协议继续执行。

(七)我是2016年5月发放的商业贷款,6月份开始还款,请问我应在哪个月份向管理中心申请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您应该在2017年6月份向管理中心申请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因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中约定,管理中心每年代办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对应月为您的商业贷款的首次还款月,也就是说无论您协议签订时间是什么时候,管理中心均是在每年的6月25日前为您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

(八)请问什么是借款合同中有效的合同编号和贷款账号,为什么一定要提供后,才可以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借款合同中有效的合同编号和贷款账号是各家商业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产生的号码,也是管理中心与各商业银行数据对接获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数据的标识。如职工提供的借款合同中无有效的合同编号和贷款账号,管理中心将无法查询核实商贷数据,所以不能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