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自建房可以转让吗?自建房转让有什么限制

2017/02/09 14:56:1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12)

[摘要] 建盖自己家的自建房是一件很流行的事情,自家房屋的建盖面积以及装修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屋主的经济实力,但是好多人对农村自建房的转让事宜都不是很了解,那么广西农村自建房可以转让吗,广西农村自建房转让有什么限制呢?

建盖自己家的自建房是一件很流行的事情,自家房屋的建盖面积以及装修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屋主的经济实力,但是好多人对农村自建房的转让事宜都不是很了解,那么广西农村自建房可以转让吗,广西农村自建房转让有什么限制呢?

广西农村自建房可以转让吗

广西集体土地只能在本村经济集体成员内部进行流转,而非本村成员之间的自建房转让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因此,富阳的农村自建房若想要转让给本村人时,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广西农村自建房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广西农村自建房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广西该农村自建房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广西农村自建房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自建房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自建房的。

广西农村自建房转让有什么限制

1、广西农村自建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2、申请广西农村自建房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广西农村自建房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广西的村民们在进行自家房屋的买卖的时候,可以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如果不了解,也可以去当地的房屋交易中心进行咨询一下。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广西农村自建房可以转让吗?有什么限制?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广西的自建房的买卖市场更加规范化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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