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绕过带看中介是“跳单”吗?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跳单?

2023/04/20 14:11:05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474)

[摘要] 《民法典》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前不久,网传某明星夫妇疑似买房“跳单”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法院对这一纠纷案件审理过后,判决明星夫妇买房不属于跳单行为。那么有人就问了,买房绕过带看中介是“跳单”吗?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跳单

买房绕过带看中介是“跳单”吗?

不一定。《民法典》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虽然《民法典》的规定中,并未明确要求双方具有合同关系,仅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但一般来说,这种服务应当是基于合同的服务,即明确了委托人要求中介人提供服务,中介也同意提供服务。

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某处房源在多家中介处挂牌,委托人绕开佣金较高的中介,选择佣金较低的中介完成交易,是否构成跳单就存在认定的难点。

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跳单

1、双方是否签订了居间合同。中介方有没有如实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房源信息、实地看房等,确认签订了合同并如实履行是认定的第一步。

2、委托人是否利用中介方的居间服务而成交。这种情况下需要看中介方是独家代理还是非独家代理,如果是非独家代理,需要考虑中介方与委托方订立合同的时间,确认委托方是根据哪家中介的服务而成交。

3、委托人故意逃避中介费。委托人为了逃避中介费,利用中介提供的信息与第三方私下成交。

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会被认定是跳单买房,中介才能够获得补偿报酬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买房绕过带看中介是“跳单”吗?以及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跳单等相关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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