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买房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与组合贷款的区别

2015/10/29 16:07:00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8641)

[摘要] 对购房者来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区别,不是2.9个百分点的区别。你真的清楚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好组合贷款的真正区别吗?

央行的近一次降息是在2015年10月24日,降息0.25个百分点,并降准0.5个百分点。这是今年以来,第五次降息,第五次降准,第三次“双降”。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双降”的同时,央行还宣布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对购房者来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区别,不是2.9个百分点的区别。你真的清楚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好组合贷款的真正区别吗?

2015年买房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与组合贷款的区别

一、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要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的话,就要按照当地的贷款准则。

二、商业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我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有关银行规定,凡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即可申请贷款品种:一是参加住房储蓄的居民;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贷款银行有约定,由房地产担保企业为居民购房贷款向银行提供提保。如果想要商业贷款二手房,首付还是要按照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准则里所规定的。

三、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综合衡量

【利率】商贷>组合贷>公积金贷

首付比例】商贷=组合贷>公积金贷

【申请难度】公积金贷>组合贷>商贷

【放款速度】商贷>组合贷>公积金贷

【高申请额度】商贷=组合贷>公积金贷

合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合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半年以上且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

2、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房主、购房合同(仅新建商品房)网备单买受人为同一人。

3、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4、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且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无权属争议),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二十年,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若小区未在管理备案过还需提供过户前或过户后的土地使用权证),申贷人产权比例不得低于50%。

5、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6、对于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提供贷款支持。

7、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商业贷款已还本金部分与首付款之和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商业贷款已还本金部分与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3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二、合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及期限

1、高额度: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商转公”时原商业银行贷款剩余本金部分;同时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2、申贷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的,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申贷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申贷人在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申贷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高成数为7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3、长期限:20年;且申贷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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