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定了! 出售100万房产能少交0.6万

2016/03/24 11:49: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7467)

[摘要]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财政部近日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税试点的通知》,对房地产营改增税率做了具体规定: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新旧政策税费变化

以购入价为80万元,售出价格为200万元的不满两年的住宅,新政策实施之后,将少缴纳0.6万元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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