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房产怎么进行分割

2016/05/09 13:4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42)

[摘要] 新的婚姻法在出台了之后,关于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很多人都产生了这样的疑问。其实对于各种不同的复杂情况,房屋产权的划分是不一样的。在婚前还是在婚后买房,房产证上的名字,以及是不是共同还贷都会影响产权的划分。

新的婚姻法在出台了之后,关于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很多人都产生了这样的疑问。其实对于各种不同的复杂情况,房屋产权的划分是不一样的。在婚前还是在婚后买房,房产证上的名字,以及是不是共同还贷都会影响产权的划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的一方在婚前签订的不动产的买卖合同,以个人的财产来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婚后利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还贷,不动产是登记于首付款的支付方名下的,离婚的时候该不动产应由双方来协议处理。

依前款的规定不能达够成协议的,人民法院还可判决此处不动产归属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的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在婚后共同进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对应财产得部分,离婚得时候应该根据婚姻法的第三十九条 款的规定,由产权的登记一方对另外一方进行补偿。

正是新的司法解释出台,意味着一方在婚前所购买,婚后进行还贷的房屋在离婚的时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其实在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司法实践也是按照这样操作,看成是个人的财产,共同的还贷部分则作为共同的财产处理。该条司法解释其实没有什么新意,只是对过去的司法实践予以明确。虽然这样,但新法的规定仍然引起社会轩然大波,很多这样的家庭担心女方离婚时会被净身出户,扫地出门。因此掀起了一阵在房屋登记时增加配偶名字的热潮,把配偶作为房屋的共有人。

物权法》为多人共有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权。因此在房屋登记时增加配偶名字有两种共有形式,一是按份共有,二是共同共有。在夫妻对共有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物权法》 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夫妻双方具有家庭关系,应该属于共同共有。

根据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房屋权属登记将同时注明夫妻二人的姓名,并标明“共有”的字样。

怎样由一个人的名字,变更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呢?因为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变成二人共有还需要一定的法律事实。通过法律事实变更房屋人的登记。这样的法律事实有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新浪乐居论坛! j+ a, ^5 K#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夫妻之间,一般都通过赠与的形式实现。这就需要拟定赠与合同,带着赠与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产局办理共有产权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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