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 前沿信息大派送

2016/05/16 16:42:38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29)

[摘要] 下面的文字中,小编将为你详细介绍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的信息。

众所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来买房。而且,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不得不说是一个为自己减轻负担的措施。但是,你是否真正了解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呢?对于它的新的改革,你又知道多少呢?下文,小编将为你详细介绍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的相关信息。

公积金贷款的概念

公积金贷款即指的是个人的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相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的贷款。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达到一定的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了购建住房、翻建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正常连续按月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达一定的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公积金贷款能力;借款人同意的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及所属分同意的担保的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的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的预售合同、房屋的产权证、土地的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

1、是提高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统一调整为:缴存的比例合计(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比例的和)为20%(不含)~24%的,贷款的上限为40万元;缴存的比例为16%(不含)~20%的,贷款上限为37万元;缴存的比例为16%(含)以下的,贷款的上限为35万元。

2、是降低贷款首付的比例。首套住房,期房或现房的,房屋的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20%;房屋的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的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二手房的,房屋的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所购房屋建设的年限在1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的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20%;所购房屋的建设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房屋的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40%;第二套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30%;房屋的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的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40%。

3、是放宽首套住房的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普通住房的缴存的职工。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已婚的按家庭计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原有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的,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优惠。

4、是增加承诺人的选择。借款人(已婚的含配偶)因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造成公积金贷款额不能满足需要的,可选择一名在潍坊市辖区内正常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承诺人。承诺人公积金账户的资金,可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合并计算贷款的额度。

5、是提高月还款额占月收入的比例。借款人月应还款额统一的调整为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

6、是放宽月收入的认定。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的基数低于实际发放工资的标准的,可提供银行发放工资流水的证明,作为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依据。配偶无公积金的,月收入以银行发放工资流水的证明为依据。

7、是放宽用于抵押房屋的条件。所购房屋为期房,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提供阶段性的保证的,借款人可用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抵押,用第三人住房抵押的房屋可以是家庭唯一住房

8、是调整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政策。借款人可选择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也可以选择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政策在2015年进行了较大的整改,小编亦在上文中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希望上文的内容对你进行公积金贷款买房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 已输入 0 /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