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海宁经济适用房要办哪些手续?申请结果如何查询

2016/07/19 11:20:2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66)

[摘要] 申请海宁经济适用房要办哪些手续 海宁经适房申请结果如何查询。

经济适用住房指的是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一些房地产的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的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不仅价位低,而且质量也会有一定保证的。但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交申请。申请海宁经济适用房要办哪些手续?申请结果如何查询?

申请海宁经济适用房要办哪些手续

1、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

2、申请人应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经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室。审核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区住房委员会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3、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4、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海宁经适房申请结果如何查询

1、带好身份证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可直接去交易查询。

2、在当地租房申请查询网站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可。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以上就是申请海宁经济适用房手续以及申请海宁经济适用房结果查询,为准备申请海宁经济适用房的朋友们提供一个参考的信息,更多的详细信息可关注房天下的网站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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