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售后公房存在何种风险?如何避免产生纠纷?

2016/10/18 17:17:3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411)

[摘要] 购买售后公房是有存在风险的,那么,购买售后公房存在何种风险?售后公房产权纠纷如何避免呢?

售后公房,即原来是租赁的公房通过房改后,出售给原承租人这部分已经出售的公房就叫已经售后公房。很多事情都是存在风险的,购买售后公房也是有存在风险的。那么,购买售后公房存在何种风险?售后公房产权纠纷如何避免呢?

购买售后公房存在何种风险

产权人转让房屋没有经过法定同住人的同意,受让人即使合法取得了房屋产权,也无法取得完整的房屋权。

2004年,甲通过中间人介绍,与乙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甲在本区拥有售后公房一套,产权人是甲,实际居住人除甲以外,还有甲的母亲。甲与乙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到交易申请了过户登记。房屋成交总价80万元。交易后乙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房款50万元,另30万元于交房时支付。后乙取得了产权证。但甲没有如期交房,且下落不明。

为了入住该房,乙只得与甲母直接协商。花甲之年的甲母坚持认为,甲出售该房没有征得她的同意,而且当初公房转产权时甲曾保证她的居住权,她不愿意搬出该房。对乙提出的其他安置方案均予以拒绝。乙产证在手却毫无办法,只好一纸诉状,将甲告上法庭,要求甲迁出该房。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作为该房的 权利人,其处置产权的行为合法有,乙合法取得该房产权,也应享有房屋的产权。但由于房屋系公房出售而来,甲母作为法定同住人,对涉诉房屋有合法居住权。考虑到甲母系高龄老人,又无实际迁让之处,一审法院遂做出了驳回乙诉讼请求的判决。

售后公房产权纠纷如何避免

售后公房的同住人权利保护,一直备受争议。2003年以前,售后公房上市交易,均需要得到同住人的书面同意,以往的示范合同文本上有专门的同住人意思表示的附件。随着产权交易审核口径的改变,交易不再进行同住人是否同意的形式审查,中介机构也开始放松审查,导致同住人权益保护的纠纷不断增加,包括同住人的迁让纠纷、户口纠纷等。

1、进行严格的权属审查。售后公房的权利人审查,包括基于夫妻关系共有和基于政策规定的同住人共有。

2、进行同住人的审查。根据常住户口审查该房的同住人,并用书面的形式确定同住人同意出售的,意思表示。虽然交易不再审查同住人是否同意,但并不表明同住人没有了居住权。作为购房者或中介公司,进行这样的审查是有必要的。同住人的户口应当在交易前迁出,以避免户口纠纷。

3、合同审查。除了正常交易条款外,关于同住人的迁出、户口迁移等问题,应当有明确的约定。

以上,就是对购买售后公房存在的风险和售后公房产权纠纷如何避免的问题的分析了。希望那些准备够买售后公房的人们看到这篇文章能够有所预防避免,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帮助,成功买到心仪的售后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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