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就业大学生 如何取得公租房租赁资格

2017/02/15 18:23: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728)

[摘要] 毕业不满6年可申请。

毕业未满六年可申请

哪些新就业大学生有资格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谢诗伟解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申请人具有大学及以历,且毕业未满六年;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低于3500元;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取得资格不等于获得房源

有网友留言,希望了解目前还有多少套房源可以申报。对此,谢诗伟表示,房源分存量房源增量房源。现有的公租房租住情况是不断流动的,既有人搬进来又有人搬出去。武汉市每年都会筹措房源增加公租房供应量。

对于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保障问题,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获得申请资格,但是,取得申请资格也不等于马上就能获得公租房房源,取得资格后将可以申请补贴,也可以申请参与摇号。鼓励通过住房货币补贴的形式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加强住房保障

随时可以通过单位申请

有网友问,是随时可以申报,还是在每年具体规定时间申请?对此,谢诗伟表示,新就业大学生根据自身需求随时可以通过单位申报。

谢诗伟说,新就业大学生首先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工单位负责核对职工在单位就业、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交情况,并统一组织向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申报须提交六类材料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六类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申请表和汇总表;

申请人身份户籍证明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

由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及收入情况的证明;

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学历和毕业证明、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证明;

申请人在本市住房情况证明;

用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将对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籍、收入、住房状况、工作学历以及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规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在其工作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区房管部门。区房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职工及共同申请人在汉现住房状况。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房管部门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再次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核准符合条件申请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并发放《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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