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使用年限只有70年?那70年后怎么办?

2017/07/18 14:53:14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2741)

[摘要] 现在房价过高,购房者肯定会对房子的居住年限感兴趣,不知道自己的房子能住到什么时候。正常情况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市场上的商品房多为普通住宅(商住两用住房产权多为50年),产权年限有70年。

有些人在购房时,对于房子产权可能不太了解,不知道自己的房子能住到什么时候,一般情况下,房屋年限分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而目前市场上的商品房多位普通住宅产权年限有70年。但是,70年后,业主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及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

一、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我国土地规定,住宅用地主让最高年限为70年,满70年之后,土地归国家,而建筑物归业主。要知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而人们经常提到的“70年产权”显而易见为后者。其实这是一种误读。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屋产权是永久的。拥有70年产权属性的其实为土地使用权。

二、70年到期房子属于谁

官方长期以来没有明确的规定。比如,“1990年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在城市里,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使用土地,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向政府购买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政府垄断了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房地产商垄断着商品住宅供应。而在现行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

三、房屋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购房者如何面对

1、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可以申请继续使用,但要继续使用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对于出让金是多少呢?这个需要根据房屋所在当地的地价来收取。

2、据相关规定,要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已满,又想继续使用该土地,那么要在届满前一年之前申请续期,除了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该予以批准。

3、续期该土地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土地使用年限满了之后,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4、有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自动续期,但该如何续期、要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是多少都没有明确。

5、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房屋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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