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需要注意的事项,谨防开发商文字游戏坑了你!

2017/08/16 11:07:5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540)

[摘要] 越来越多的80后、90后加入到购房大军中来,然而买房乃人生大事,购房者遭遇黑心开发商,上当受骗的事情层出不穷,所以买房需谨慎。

很多购房者都想利用长假精挑细选自己的心仪房子,但购房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防止购房陷阱?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看购房需要注意的事项,给购房者作为参考。

1、先查查楼盘是否领取“预售许可证

购房时首先要看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费用的,都属于违规行为。

2、提前上网做好功课

房管部门规定,官方房地产网上面的数据,必须与现场各栋楼销控表一致。因此,在购房之前,可以先上官方网站,做好功课,通过该项目的预售系统,详细了解一下该楼盘的可售房源、价格、楼盘规模、配套设施、开发企业和退换房换手率等。

3、签合同需要用示范文本

a、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中必须使用示范文本合同,并通过房地产网上系统打印商品房认购协议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b、开发企业拟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文本及格式条款还必须在网上公示并在售楼现场予以明示;

c、合同中不能有单方面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的不公平条款;

d、必须对商品房质量性能、物业会所、车位等设施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及其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约定;不能将归属全体业主的共有配套设施占为己有;

e、在认购协议或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注明购房人所购房屋土地或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权等权利瑕疵,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合同附件。

4、谨防文字游戏注意“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买房一定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不同,不要把“定金”当“订金”。

对于“定金”,《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至于“订金”,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视为“预付款”,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5、误差面积要约定

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误差不能大于1%,或者0.5%就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

6、看清“不可抗力”条款

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

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紧紧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的范围内,不要扩展。

以上六条就是买房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了,希望能给需要购房的人们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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