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当心隐藏的购房陷阱!

2017/11/02 15:21: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147)

[摘要] 二手房交易中常常隐藏着一些购房陷阱,稍不留神,购房者就可能吃亏。今天就为您整理了一些在二手房买卖中容易出现的陷阱,在此提醒各位在交易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合同、谈好条件,以免吃亏。

二手房交易中常常隐藏着一些购房陷阱,稍不留神,购房者就可能吃亏。今天就为您整理了一些在二手房买卖中容易出现的陷阱,在此提醒各位在交易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合同、谈好条件,以免吃亏。

一、签“阴阳合同”后患无穷

签订“阴阳合同”进行偷税的行为不仅损害国家的利益,也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好的恶果。根据税收征管法,个人在转让房产过程中通过签订“阴阳”两套合同故意低报、瞒报成交价格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是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相应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阴阳合同只会造成法律条款的冲突,建议以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为中心,在备注条款里,以配套设施和附加特别约定来处理类似情况。

二、交接过户要及时

二手房交易或者在租赁房屋过程中,购房者一定不要忽视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过户或者交接,购买了二手房的用户,如果不及时过户,轻则可能要承担欠缴的费用或面临罚款,重则可能会被下表停供,需要重新报装。

所以,购买房屋一定要进行正规的物业交验,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给业主。可先支付部分房款,在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保证物业交验的费用结清及房屋的验收工作结束后再支付剩余房款。

注意:除了房款以外,买家留一些交房保证金,建议在2万以内。特别是房屋维修基金、车位转让、户口迁出滞纳金、有线电视、电信、水电煤等要在合同里进行详细的约定。

三、警惕房产中介的文字游戏

在国家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意向金”的提法,要么是定金,要么是保证金,而“意向金”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转换为定金或转换为保证金,实际上只是房产中介的一番解释而已。

所以,买家应警惕房产中介的文字游戏,那种不假思索地交付“意向金”的做法,很容易埋下权利受侵害的隐患。

四、户口问题要约定清楚

户籍迁移一直都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于户籍管理由公安部门进行行政管理,法院无权干涉,而且法院也不受理二手房交易中以户籍迁移为诉讼标的案件。因此,小编建议,在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就户口问题与卖方约定适当的迁移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免权益受损。

注意:户口问题一定要慎重,人民法院不受理该类案件,必须在合同中具体约定户口迁离的滞纳金,这样可以以赔偿滞纳金的形式,通过法院主张权利。

买家查户口,可以去房屋户籍所在地,让卖家陪同查询。若无猫腻,卖家无理由拒绝。其中,要注意查看房屋内的户口是否是历史遗留户口、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等(和卖家本人非夫妻关系)户口,如果存在这类户口,要提高警惕,一定要户口迁出后,才进行交易,否则可能存在卖家本人也无法迁出这些户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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